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06 19:43:18
每經記者|陳玉靜 每經編輯|易啟江
*ST升達(002259.SZ)大股東與華寶信托的逾10億信托貸款訴訟歷經波折后終于落下帷幕,*ST升達披露控股股東升達集團已收到終審裁定。2016年,*ST升達大股東四川升達林產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升達集團”)與華寶信托簽訂《信托貸款合同》,約定華寶信托向升達集團發放金額不超過14.1億元的信托貸款。同日,華寶信托與升達集團、*ST升達原實控人江昌政分別將其持有的18436萬股、2867.66萬股*ST升達股票質押給華寶信托,并按約辦理股票質押。
但信托貸款到期后,升達集團并未按約還款。華寶信托由此將升達集團告上法庭。今年7月,法院下達一審判決結果,但升達集團以一審判決存在遺漏當事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導致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為由提出上訴。不過后來因未在指定時間內繳納上訴費,上訴被自動撤回。根據終審裁定,一審判決生效。
2016年11月30日,升達集團與華寶信托簽訂《信托貸款合同》,約定華寶信托向升達集團發放金額不超過14.1億元的信托貸款。同日,為擔保《信托貸款合同》的履行,華寶信托與升達集團、江昌政分別簽訂《股票質押合同》,升達集團、江昌政分別將其持有的18436萬股、2867.66萬股*ST升達股票質押給華寶信托,并按約辦理股票質押登記。
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間,華寶信托依約向升達集團放款。但因升達集團未能按約清償信托貸款本息,華寶信托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升達集團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原告華寶信托A類貸款本金人民幣8.27億元、B類貸款本金人民幣4.1億元及相關罰息。
如若升達集團不履行上述判決,華寶信托有權與升達集團、江昌政協議,對前兩者質押予華寶信托的合計2.13億股票及法定孳息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值得注意的是,7月初,升達集團在收到判決書后,表示將提起上訴,請求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升達集團給出的理由是,在上述金融借款糾紛案件中,北京鑫聚寶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必須共同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但原判決未依法通知其參加訴訟,遺漏當事人,屬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升達集團稱,原判決遺漏當事人直接導致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符合法規相關情形,應當裁定發回重審。
華寶信托當時回應稱,公告所披露的升達集團及江昌政的上訴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公告提及的上訴事實及理由,在本案一審程序中已經充分查明,不存在違反法定程序情形,“升達集團及江昌政的上訴行為,純粹是為了惡意拖延本案判決生效的時間”。
不過在最新的信息披露中,因升達集團、江昌政申請緩交訴訟費未獲批準后,仍未在指定的期間內繳納上訴費,被做自動撤回上訴處理。根據終審裁定,一審判決生效。
*ST升達表示,公司與控股股東升達集團為不同法人主體,公司在資產、業務等方面與控股股東均保持獨立,截至目前,上述訴訟不會對公司的本期利潤或后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但因公司控股股東升達集團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質押、凍結,如果華寶信托處置質押股票可能影響到公司控股權的變動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變更,對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響。
對此,每經記者致電華寶信托當下事項進展情況,接聽人士表示不了解此事。在11月*ST升達的披露中,表示保和堂(海南)(此前,升達集團的股東江昌政、江山、董靜濤、向中華、楊彬已與保和堂(海南)簽訂協議將所持股權轉至后者)正積極與包括華寶信托在內的升達集團債權人進行溝通,避免由于債務糾紛造成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變動;在上述問題解決后或有明確預期時,保和堂(海南)將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義務,及時解決升達集團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問題。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