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 17:13:06
證監會23日發布關于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的決定》的通知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要積極支持上市公司完善股份回購機制,依法實施股份回購。全體 董事應當履職盡責,確保回購股份不損害上市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回購后的股權分布原則上仍應符合上市條件。(中證網)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