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5-16 17:14:20
由于王獻蜀的缺席,巴士科技2017年經營陷入困境。*ST巴士昨日(5月15日)晚間披露的法院判決公告顯示,巴士科技已經無力向合作方支付項目款項。
每經記者|肖達明 每經編輯|趙橋
雖然已經書面辭去上市公司總經理的職務,并被免去在核心子公司巴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士科技)的職務,但*ST巴士(002188,SZ)的失聯董事王獻蜀對于上市公司的未來仍發生著影響。
由于王獻蜀的缺席,巴士科技2017年經營陷入困境。*ST巴士昨日(5月15日)晚間披露的法院判決公告顯示,巴士科技已經無力向合作方支付項目款項。
此外,王獻蜀失聯后接二連三引出的關聯債務也令*ST巴士疲于應對。近日公告顯示,由于2017年巨虧,巴士科技遠沒有達到當初許下的業績承諾,包括王獻蜀控制的中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麥控股)等業績承諾方需要將全部股份都拿出來進行補償,由于股份價值不足,還需要進行現金補償。由于王獻蜀的失聯,這一補償的落實也存在難度。
2015年,巴士在線(即*ST巴士)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從中麥控股等相關方處收購巴士科技100%股權,上市公司中文全稱由“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并進入廣告服務業及互聯網業務領域。通過獲取增發份額,中麥控股成為巴士在線的第二大股東。
如今,中麥控股的第二大股東地位或將不保。*ST巴士年報顯示,巴士科技2017年凈利潤為-8721萬元,而2017年巴士科技的業績承諾數為2億元,差異額達到2.87億元。
昨日晚間公告顯示,巴士科技未完成2017年度業績承諾,并在業績承諾期結束即2017年度結束時,存在減值情形。依據各方于重大資產重組時簽署的《盈利承諾及補償協議》,中麥控股、佳創實業、高霞等合計11名補償義務人,需按約定向公司進行2017年度業績補償,合計應補償股份為9280萬股,*ST巴士以1元的總價回購并注銷。
而中麥控股負擔的補償股份數卻達6815萬股。根據今年一季報,作為第二大股東,中麥控股總的持股數才為2921萬股。
中麥控股以外,11位業績補償承諾人持有股份全部都不足補償股份。此外,鑒于中麥控股、高霞和南昌佳創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創實業)股票處于質押、凍結狀態,能否完成回購注銷仍需與交易對方進行協商。
若能成功回購注銷,支付全部股份之外,11位業績補償承諾人還不得不支付現金補償差額,而中麥控股需要補償的金額達到了4.61億元。
問題在于,中麥控股是否有能力支付?《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從重組之初開始,中麥控股就處于資金緊張的狀態。在擔任上市公司總經理期間,王獻蜀還“公章私用”,將幾筆出借給中麥控股方面的債務和上市公司扯上了關系,中麥控股無力償還,引火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中,王獻蜀被指責在未經公司任何審批流程及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簽訂借款協議和數份擔保合同,致使公司涉訴且金額巨大,巨額訴訟迫使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中計提大量的預計負債,導致公司巨額虧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報中,中匯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由于審計過程中,所實施的函證、訪談等程序未能獲取滿意的審計證據,涉及應收賬款3.76億元、營業收入4.51億元,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應收賬款、營業收入以及財務報表其他項目作出調整,也無法確定應調整的金額,因此表示無法表示意見,*ST巴士年報也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
*ST巴士今年4月份公告顯示,由于王獻蜀“未明的失聯原因以及后續暴露出的嚴重背信行為”,企業信譽嚴重受損,眾多客戶合作態度轉向觀望,甚至拒絕提供合作事項的后續進展資料,不配合審計回函,也不按賬期回款。
今年1月24日,*ST巴士總經理王獻蜀向上市公司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其因長時間不能到崗履職,申請辭去公司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職務,辭去上述職務后,王獻蜀仍擔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今日(5月16日),*ST巴士辦公室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回購注銷相關股份的過程中王獻蜀的缺席還是會構成一定影響,具體的法律問題還需要研究。此外,他也是無限連帶補償責任人。”
對于目前是否能與王獻蜀取得聯系,上述辦公室人員說:“之前我們通過一個指定的聯系人與他取得受限的聯系,但現在他已經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我們也沒有得到更新的消息。對于王獻蜀何時出現解決問題,暫時還無法預計。”
會計確認和業績補償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經營持續性。中匯會計師事務所在回復監管函中表示,巴士在線公司管理層制定的經營計劃未來實現具有不確定性,結合巴士在線公司目前面臨的多項訴訟,巴士科技公司經營困難等情況,仍無法完全消除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
5月15日晚間發布的公告顯示,巴士科技的合作方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起訴巴士科技勝訴,巴士科技承認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張的事實,并當庭表示對原告所有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均無異議。但因被告公司經營困難,自身業務開展的經營收入未收回,無力向原告支付。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