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 00:41:26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胡健 發自福建泉州
每經記者 胡健 發自福建泉州
泉州刺桐大橋BOT投資方式,被各地爭相效仿,并被廣泛復制到道路、橋梁、城市供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領域。然而,在泉州市民眼中,它現在儼然變成了遲遲不取消收費的 “攔路虎”,項目運營方——泉州名流路橋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大橋現狀和未來也三緘其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地調查并查閱資料后發現,這座大橋誕生之初是一座改革之橋,但隨著經濟發展腳步的加快和相關政策的更迭,此前共同享受改革喜悅的政府與民資運營方關系發生微妙變化,且當初改革可能帶來的風險愈發凸顯。
20世紀90年代初,福建省泉州市只有泉州大橋一座跨越晉江的大橋,其原設計每晝夜通車5000輛,實際每晝夜通車上升為24000輛,嚴重超負荷運行,成為國道324線及泉州市南北交通的“瓶頸”地段。
為緩解交通壓力,1994年初,泉州市決定再建一座跨江大橋。由于當時泉州市政府財力有限,因而決定對外招商。其中,泉州市名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流公司)董事長陳慶元對此事表達出濃厚興趣。
據知情人士回憶,泉州市高層幾經權衡后,由名流公司與政府授權投資的泉州市路橋開發總公司按60:40的出資比例成立“泉州刺桐大橋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1994年10月5日,市政府正式批準刺桐大橋投資公司按照BOT模式進行大橋的建設運營。
陳慶元回憶說,聽說刺桐大橋這個項目時就想到了BOT這種投資方式,但當時自己對BOT也是一知半解,上世紀80年代初期在香港旅游時,當時兩條海底隧道其中一條是民資以BOT方式修建的,導游小姐說效益很好。
大橋于1995年5月18日動工建設,1996年底竣工,全長1530米,寬27米,接線公路2285米,匝道2400米。1997年1月1日刺桐大橋正式投入運營,比規定的3年工期節省了近一半時間,工程質量達到全優。
“項目所需的55份批文,我只用8個月就辦妥了,邊上有一座高速公路橋,它比我們早8個月動工,結果還比我們晚一年通車。”陳慶元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刺桐大橋建設速度和質量有目共睹,其在投融資方面的創新更給之后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一面鏡子。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調研報告對刺桐大橋的BOT模式進行過一個全面的總結,即泉州市名流路橋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刺桐大橋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以公司未來的收益和資產作為融資的基礎,全權負責大橋的建設、資本注入和經營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決策,并根據與政府協商制定的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對大橋使用者進行收費,直至特許經營期結束為止,期間所獲得的收益歸名流路橋公司支配。
在銀行融資中,名流公司率先采用以刺桐大橋經營權質押貸款,固定貸款和流動貸款相結合,并在國內首次采取以按揭式還本付息方式償還銀行貸款。
陳慶元表示,“所謂經營權抵押,就是以橋的收費權做抵押,如果企業還不了貸款,銀行可以接管橋的收費權,這樣銀行的風險就化為零。這個模式之前在我國是沒有的。”
由于有了刺桐大橋的范例,國家所有的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只要是有涉及到收費的項目,資金問題皆迎刃而解。企業只要拿到那個紅頭文件預批文,銀行都會批錢。
刺桐大橋自1996年底投入經營后,車輛通行費穩步增長:1997年為2375.5萬元,1998年2436萬元,1999年2963.6萬元,2000年3748.5萬元,2001年上升至4700萬元。
但上世紀末,刺桐大橋與泉州大橋的關系出現了改變,背后暗藏民企和政府利益的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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