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2-05-25 13:50:23
每經記者胡健發自北京
昨日(5月24日),商務部網站發布消息公布對美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貿易壁壘調查的初步結論。
商務部經初步調查認定,美國6項被調查措施構成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的禁止性補貼,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3條的有關規定,對正常貿易造成扭曲,構成商務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條所稱“違反該國(地區)與我國共同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經濟貿易條約或者協定,或者未能履行與我國共同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經濟貿易條約或者協定規定的義務”的貿易壁壘。
上述調查共涉及美國華盛頓州“可再生能源生產鼓勵項目”、俄亥俄州“風力生產和制造鼓勵項目”、新澤西州“可再生能源鼓勵項目”、新澤西州“可再生能源制造鼓勵項目”、馬薩諸塞州“州立太陽能返款項目II”、加利福尼亞州“自發電鼓勵項目”。
商務部同時還發布另一公告稱,鑒于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復雜,商務部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3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為2012年8月25日。
2011年11月25日,應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新能源商會的申請,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商務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的規定,發布年度第69號公告,對美國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發起貿易壁壘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中美之間圍繞新能源之間的貿易糾紛火藥味越來越濃。美國商務部本月中旬發表聲明稱,初步裁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主要是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額反傾銷稅。
而昨日(5月24日),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等17家中國光伏企業在上海聯合召開發布會,應對美國太陽能電池產品“雙反”調查。光伏業應對美國反傾銷初裁的聲明中提到,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在競爭中具有價格優勢,根本原因在于近年來光伏產業鏈在中國的集聚發展、中國光伏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生產規模優勢及具有前瞻性的商業策略,與傾銷無關。
中國商務部對美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初步結論也被外界視為是中方在新能源貿易領域反制美國的一大措施。
阿特斯公司總裁兼CEO瞿曉鏵稱,中國光伏企業不提倡貿易戰,但是,如果“戰爭”打到了“家門口”,中國光伏企業也會拿起“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他同時呼吁,希望全世界的光伏企業應當共同行動起來,盡力避免貿易戰。
有觀點分析稱,中國其實也有很多的反制手段,如對美國國內清潔能源扶持政策展開壁壘調查,以維護新能源產業開放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減少美國企業參與中國清潔能源市場的機會;削減從美國的進口;收緊美國服務業進入中國的審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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