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11 16:51:37
全國人大代表謝華安提議,目前農業投入不足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確保農業的投入。
每經記者 楊柳晗 發自北京
我國人多地少,缺水矛盾突出,糧食安全壓力大,農業作為基礎產業,基礎薄弱,又是國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謝華安提議:“目前農業投入不足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確保農業的投入,保障農業生產的持續、健康發展。”
督促政府加強對農業的投入
謝華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制定《農業投資法》有利于確保財政農業收入,建立農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他指出,近年來,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總量在逐步減少,但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卻增加不明顯。尤其是在經濟相對不發達的地區,由于農業的效益低下,農業投入更加艱難,部分地區甚至連支農資金也被占用。此外,由于對農業總投入的理解不一,造成部分地區一些原本不應基礎財政農業投入與的支出計算其中,夸大了財政的從業投入。通過立法,可以督促政府切實增加對農業的投入,簡歷農業投入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
此外,“有利于整合支農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謝華安認為,當前,國家對農業的投入既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不住,也有糧食綜合直補等方面的政策性補貼。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有國土部門的土地整理項目,有農業部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有水里部門的中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項目,還有農機示范推廣項目等等,可謂種類繁多,不僅容易造成部門各自為陣,又可能造成重復建設,不能充分發揮支農資金的作用的效益。通過立法,可以整合涉農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達到資金的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對于立法的必要性,他告訴記者:“加強立法有利于推廣農業產業化,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關于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他解釋道,農業生產是“露天工廠”,基礎設施薄弱,農業生產組織化、機械化程度不高,重大動物疫情和植物病蟲害防空壓力逐年增加等問題的存在,成為現在農業發展的瓶頸制約。通過立法,可以確保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進一步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推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化水平、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擴大農業補貼范圍
謝華安在議案中指出,制定農業投入法時,應包括一下內容:一是建立機制;二是明確重點;三是拓寬渠道;四是強化監督。
“通過立法,建立農民是農業投入主體,明確政府主導作用,形成農民積極籌資投勞、政府持續加大投入,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規范的多元投入機制。”謝華安認為。
謝華安還建議,要通過立法,圍繞保糧食安全、保農民增收、保經濟發展的目標,將支農資金重點投入到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農業機械普及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領域。同時進一步擴大農業補貼范圍,針對增加農民收入,開展農村使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素質,投建農業風險防范機制,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推出新的農業補貼項目。
議案還指出,一定要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的籌資投勞作用,實行政策優惠,吸引外資投入,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投入。盤活農村土地承包權、房屋等固定資產,建立政策性抵押貸款、資金互助等多形式、多層次、靈活機動的農業信貸體體系。完善土地出讓金制度,提高從集體土地的出讓金中提取用于農業發展資金的比例。對農業投入證收附加費作為基金,讓全社會各行各業都支持農業的第一產業發展。
針對支農資金使用不規范的現象,謝華安告訴記者,一定要強化監督。建立健全支農資金監管機制,明確對違法行為處罰的辦法和標準,對違法行為,一律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截留、挪用、抵扣支農資金等現象發生。設立重大支農資金投放使用績效考核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農業科技、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社會服務等,采用政府收購、補貼或招標等方法,使農業投入資金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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