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0-09-15 17:54:34
每經網9月15日訊(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北京市統計局副局長兼新聞發言人于秀琴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安排,北京已經開展了空置房的調查,但從未明確過空置標準。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在北京市統計局8月進行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區入住情況調查”中,確定的空置標準為:最近連續半年(2010年2月20日后)無人居住。
而在上海靜安區此前進行的空置房調查中,“空置住房”的定義為“以2010年6月30日為時點,在居住類住房中,可供使用而未使用的住房”,前提是房屋已經出售。
針對空置標準的問題,于秀琴明確表示,北京市并沒有對空置標準進行界定,此前也沒有相關規定。
空置房標準的確定曾引起過業內的廣泛討論。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應該對空置時間、空置原因等做出明確界定,并排除一些客觀因素。而在上海靜安區所做的調查中,排除了“待裝修半年以內、正在裝修、裝修完待入住半年以內、住戶外出長假、間歇居住和住戶將房子作為度假使用”等6種情況。
于秀琴還表示,北京市已經選定個別小區,開展空置房調查。調查結果將上報至國家統計局,不會單獨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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