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領“任務”帶薪休假制出臺提速
        
        
        
          
             
          
          
            2010-07-27 02:10:39
          
        
        
        
       
      
      
      
        
        
        
        每經記者  宛霞  發自北京
        帶薪休假真的要來了。昨天,國務院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由國家旅游局牽頭制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配合,共同制定國民旅游休閑綱要,設立“中國旅游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繼去年12月1日正式頒布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后,昨天,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下簡稱  《分工方案》),對優化旅游消費環境、培育新的旅游消費熱點等十七大方面明確具體落實的部門。
        分工方案是對加快發展旅游的意見逐條進行的責任明確。十七大項若干小項均明確到相關部委。
        除了上述帶薪休假制度明確由三部委共同配合,盡快出臺具體落實方案外,備受關注的門票價格調整也確定由國家發改委統一協調。
        景區門票價格是影響游客出行的敏感因素之一,是游客作為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第五條規定,景區門票價格調整要提前半年向社會公布,所有旅游收費均應按規定向社會公示。
        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有關人士進行解讀時表示,旅游活動需要較長計劃周期,以及游客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和合同執行不同步、間隔時間較長的特點,決定了景區門票價格必須相對穩定。
        但目前國家層面對于門票價格調整的公布及其公布時限,以及旅游收費向社會的公示均無十分明確的規定,造成了各地做法不一的現狀。而有些景區在旺季來臨前突然提價,是被旅行社和游客投訴較多的  “頑疾”之一。
        據悉,按照要求,今后國家發改委將通過對景區門票價格調整具體時限的設定,通過向社會公示更好地保護游客的知情權及對景點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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