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12 21:27:01
每經編輯|金冥羽 魏官紅
一用戶希望在銀行柜臺取款4萬元,因為額度超過1萬元被柜員要求報備用途,還被追問“具體買什么”,甚至查詢其過往流水。用戶拒絕透露更多私人信息,銀行方面竟然選擇報警,半個小時后,又稱無法聯系到警方,轉變態度表示可以取款。當被質疑相關要求的合法性時,柜員坦言為當地反詐中心要求。
這是央視報道的周筱赟律師反映近日在建設銀行山東東營支行的真實經歷。這件事情如同一面多棱鏡,折射出當前一些地方反詐行動中耐人尋味的深層矛盾,包括依據“土政策”的嚴格審查、個人隱私的被迫讓渡以及銀行報警后的程序空轉等。
據周律師講述,事發之后,銀行工作人員向其發來信息表示歉意。周律師表示,他準備起訴相關銀行,以推動改變借反詐折騰普通老百姓和銀行柜員的現狀。
反詐行動的初衷毋庸置疑。在信息高度不對稱的金融交易中,詐騙分子隱匿身份與意圖,消費者處于絕對的信息劣勢。因此,金融機構與警方協同,通過必要的盡職調查(如大額交易問詢)來打破這種不對稱,本是維護金融公正、保護弱勢方的必要之舉。
然而,周律師的案例表明,良好的初衷已在執行層面變形。這種變形首先體現在對政策的加碼以及標準的混亂。
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其中規定辦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按照這個規定,5萬元以下的額度,并不需要說明來源和用途。目前三部門正在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已公開征求意見,未來單筆超過5萬元的現金存取業務,或將不需要說明來源和用途。
這體現了頂層設計對“平衡安全與效率”的考量。地方反詐中心將審查額度大幅壓縮至1萬元,形成了與國家政策導向相悖的“土政策”。
這種“一刀切”式的加碼,意味著無數筆用于正常生活消費、小額商業往來的交易,都被強行納入可疑交易的審查范圍,讓反詐這本應精準打擊的“狙擊槍”變成了橫掃一片的“霰彈槍”。
從宏觀視角看,貨幣是商品交易的核心中介,金融更是經濟循環的血脈,資金的自由、高效流動是市場活力的根基。從日常消費到小額經營,每一筆合法資金往來都承載著民生需求與經濟動能,這既需要反詐舉措筑牢安全防線,更要求防線不越界、不缺位。
從微觀視角看,反詐帶來“安全收益”,即阻止詐騙行為所避免的損失,但反詐加碼也意味著提高“交易成本”,從而帶來成本與收益的失衡。在周律師的案例中,不僅包括他為此付出的更長的等待時間、溝通精力,還包括所有被額外審查的隱私信息、面臨的繁瑣程序以及由此產生的焦慮與不便。
周律師取款風波中“銀行無法聯系到警方”這一細節,或正是系統資源被不合理稀釋、指揮機制在低效事務中空轉的體現。
更具警示意義的是相關方的回應。公開報道顯示,東營市反詐中心表示,取款是否詢問資金用途“是銀行自己的問題”;而建設銀行東營分行則稱,此舉系“反詐中心的要求”。雙方的回應,將執行系統中深層次的“權責不清”問題暴露無遺。這種權責模糊與銜接失靈,最終將制度摩擦產生的風險與成本,轉嫁給了用戶。
更深層次的擔憂,在于個人權利邊界的持續后退。當“具體買什么”這樣的消費隱私乃至個人賬戶的歷史流水,都可以在缺乏明確嫌疑依據的情況下被隨意查詢和質詢時,我們不得不警惕:在“安全”這面大旗下,消費者的金融工具運用自主權與隱私權是否正在被過度侵蝕?
保障安全的根本目的,是守護消費者的自由與尊嚴。若將其變為代價,安全便失去了意義。相關的管制必須有清晰的邊界,其核心應是精準打擊犯罪,而非對合法用戶的普遍性監控。
要破解當前困境,必須推動反詐工作從粗放、普遍的“防御型”模式,向精細、智能的“精準治理型”模式進行根本性變革。首先,必須統一標準,杜絕“政策加碼”;其次,核心在于技術賦能,實現“無感風控”;最后,要優化協同,厘清權責,建立正向激勵。
畢竟,真正的智慧反詐,不應是讓好人“寸步難行”,而應是讓壞人“無處遁形”。
每經評論員|徐肖逍
編輯|金冥羽 魏官紅?杜恒峰
校對|許紹航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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