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19 18:05:14
每經記者|李星 每經編輯|裴健如
8月19日,工信部正式發布最新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放寬行業準入門檻,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圖片來源:工信部官網
據了解,2017年1月,工信部正式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初,工信部開始啟動對《準入規定》的修改工作。2020年7月30日,工信部發布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確定修改內容。
相較于2017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新政中最大的變化是刪除了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修改是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這將給一些有擁有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但暫時不具備生產能力的企業一個生存和緩沖時間,更有利于盤活其現有資源。”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對于新政的修訂,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為了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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