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16 17:57:46
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每經編輯|朱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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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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