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6 23:06:28
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加大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負責人的問責力度。尤其對制度規定明確具體、相關人員明知故犯甚至是頂風違紀違法違規的問題,不能僅僅是糾正或是整改了之,而是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屢審屢犯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追責力度。
每經記者|張鐘尹 每經編輯|陳旭
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201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在分組審議中,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長效機制。
比如韓梅委員表示,要認真分析審計查出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舉一反三、以點帶面,通過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等方式明確責任、堵塞漏洞,從源頭上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切實防止“屢審屢犯”問題的發生。

圖片來源:新華社
對轉移支付未完全在預算法規定的時間內下達的問題,韓梅建議,要加快轉移支付的下達速度。
“按照預算法第52條有關規定,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90日以內正式下達。從報告中可以看出,截至2019年9月底,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移支付均未完全在預算法規定的時間內下達,建議進一步加快轉移支付的下達。”韓梅說。
杜黎明委員表示,細讀報告可以發現,屢審屢犯的問題依然存在,比如預算的編制不夠細化、部分轉移支付安排交叉重疊、部分預算調整和下達不夠規范及時、資金使用效率不佳、違規使用的財政資金投資項目推進慢等,常常都會出現。
為此他建議,能否由審計署牽頭,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部門的聯動機制,對普遍性經常性的問題,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彌補薄弱環節等方面采取更多務實的舉措,推動形成審計整改的長效機制,切實減少屢審屢犯的問題。
對于財政資金閑置、使用績效不高等問題,多位委員建議加大資金審計力度,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力度。
楊志今委員表示,從報告看到,為了解決績效目標設定不夠科學的問題,財政部積極推進分行業、分領域預算績效管理指標與標準體系的建設。在推進指標和標準體系建設時,要充分考慮各行業、各領域的工作特點,能夠量化的盡量要量化,確實難以量化的,應當研究制定評價標準,綜合反映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
近年來中央及地方財政支出情況(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
杜黎明建議,要加大財政資金績效審計的力度。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重投入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一些領域的財政資金低效無效、閑置沉淀、損失浪費等問題,中央去年9月專門印發了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從現在報告反映的情況來看,預算績效管理距離中央的要求還有差距。
韓梅建議,要強化財政資金的監管力度。今年以來,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疊加減稅降費政策效應,各級財政收入增幅持續放緩,收支平衡矛盾突出。“但從報告中可以看出,違規管理使用財政資金的情況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建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意識,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的管理水平,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強化對財政資金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多位委員建議要加大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負責人的問責力度。
李銳委員建議,加大審計結果運用和追責問責力度。“一些審計查出問題處理過程中,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負責人的追責問責偏‘寬松軟’,頂風違紀違法、屢審屢犯情況仍時有發生。”
李銳表示,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和主管責任,對制度規定明確具體、相關人員明知故犯甚至是頂風違紀違法違規的問題,不能僅僅是糾正或是整改了之,而是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屢審屢犯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追責力度,切實發揮追責問責的懲戒警示作用,增強不敢違法的威懾力。
杜黎明也建議加大追責問責的力度。“報告里提到審計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追責問責上對涉及個人的一些違紀違法的行為處理力度比較大,由有關部門組織調查和立案調查,但對查出來的一些管理問題和工作不到位問題的責任追究還不夠到位,警示作用還不夠明顯。”他說。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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