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04 17:35:47
12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而發起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行為將受到規制。該暫行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每經編輯|黃耆
?
12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而發起的投訴,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行為將受到規制。該暫行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