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7-19 19:22:22
7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證監會對《中國銀監會 中國證監會關于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的指導意見》進行了修訂。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 盧九安

圖片來源:攝圖網
7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為進一步疏通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渠道,促進商業銀行提升資本充足水平,增加信貸投放空間,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銀保監會、證監會對《中國銀監會 中國證監會關于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4〕12號)進行了修訂,并于近日正式發布《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證監會關于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的指導意見(修訂)》(下稱《指導意見》)。
銀保監會、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結合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工具發行的市場情況和監管經驗,本次修訂進一步強調優先股發行應遵循市場化原則,優先股定價應充分反映其風險屬性,充分揭示其損失吸收特征,有利于保障優先股投資者權益,促進國內市場健康發展,增強商業銀行資本補充的可持續性。
據悉,修訂后的《指導意見》共十條。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一是本次修訂后,股東人數累計超過200人的非上市銀行,在滿足發行條件和審慎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將無須在“新三板”掛牌即可直接發行優先股;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合規經營、股權管理、信息披露和財務審計等方面的要求。
上述負責人介紹稱,《指導意見》刪除了關于非上市銀行發行優先股應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的要求,重點強調要遵守《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法》及有關監管指引的規定,做到合法規范經營、股份集中托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年度財務報告應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指導意見》還明確,商業銀行應設置將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條款,即當觸發事件發生時,商業銀行按合約約定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商業銀行發行包含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條款的優先股,應采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轉換價格和轉換數量的確定方式,由發行人和投資者在發行合約中約定。
對此次《指導意見》的影響和意義,上述銀保監會、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本次修訂的影響范圍是非上市銀行。我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大部分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都是上市銀行,在本次修訂以前,已經能夠根據國務院、證監會和銀保監會的相關規定發行優先股。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都是非上市銀行,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股東人數累計超過200人的非上市銀行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標準,經過本次修訂,在滿足發行條件和審慎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發行優先股,對于中小銀行充實一級資本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利于保障中小銀行信貸投放,進一步提高實體經濟服務能力。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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