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2-27 20:21:42
2018年,全國人大原有的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同時增設了社會建設委員會,由此也在推進合憲性審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國家監察工作順利開展等方面帶來了新的氣象。
每經記者|李可愚 每經編輯|陳旭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設立十三屆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不少人注意到,這份決定的通過,讓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隊伍中增加了3個“新成員”:原有的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同時增設了社會建設委員會。
15年來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首次出現數量上的調整意味著什么?在過去的一年中,這幾個專門委員會又是以怎樣的狀態投入工作中?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這些話題,對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圖片來源:新華社
對于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沿革,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有關負責同志向記者介紹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多年來,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得到長足發展。
1982年,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六屆全國人大設立上述6個專門委員會之后,七屆、八屆、九屆全國人大各增加設立一個專門委員會,先后增設了內務司法、環境保護、農業與農村等3個專門委員會。因此從九屆到十二屆全國人大,都是9個專門委員會。
對于目前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設置情況,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完善了專門委員會機構設置,有三方面的考慮:
一是為了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將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繼續承擔統一審議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礎上,增加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職責。
二是為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需要,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領域法律制度建設,組建社會建設委員會。
三是為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適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需要,促進國家監察工作順利開展,將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2018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聯組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而在這一創舉背后,離不開作為“新成員”之一的全國人大監察司法委員會所作出的努力。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司法室主任李壽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推動專題詢問的過程中,監察司法委一直加強和“兩高”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制定專題詢問工作方案。
李壽偉表示,這次的專題詢問是依附于聽取審議“兩高”專項工作報告的。按照慣例,“兩高”在做專項工作報告的同時,專門委員會也要同步搞一個調研。
“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就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監督兩個問題開展調研,我們單獨去了解法院執行工作到底是什么情況,有什么問題,我們也提出我們的建議。對檢察院也是一樣,最后把我們的調研報告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供委員們參考。”
而在另一個“新成員”——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那里,對已通過近20年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大修”,成為其履職第一年的一項主要課題。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社會事務室副主任劉新華對記者表示,2018年,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統籌考慮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制定修法工作方案,整合專家建議稿并逐條修改完善,形成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第一稿)。此后,草案第一稿經分送有關單位多方面征求意見,組成調研組聽取基層一線建議,形成修訂草案(第二稿)。
“這次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是大修改,條文增加了一倍,關于校園欺凌的問題在其中都有反映。”劉新華向記者強調。
他告訴記者:“(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后,將提請2019年10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爭取盡早通過。”
與此同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研究修改工作也被提上日程,同步進行。劉新華表示,應加強與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內容的協調配合,解決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復、空白盲點等問題,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