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9 21:43:35
每經記者|張喜威 每經實習編輯|易啟江

圖片來源:攝圖網
近日,湖北銀保監局網站(原湖北銀監局網站)更新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截至目前,湖北銀保監系統(包括原銀監系統)已累計開出超過140張罰單,罰款總額超過1593萬元,其中對機構罰款1550萬元。而僅僅12月26日一天之內,湖北銀保監系統(包括原銀監系統)就公示了40張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當時的湖北銀保監局籌備組12月13日開出的“一號罰單”,“鄂銀保監籌銀罰決字〔2018〕1號”也出現在了12月26日公布的40張罰單中,這張開給了廣發銀行湖北分行的罰單罰款金額達130萬元,為2018年以來湖北銀保監系統開出的最大罰單。
此外,在這40張罰單的處罰對象中,也包括郵儲銀行和浙商銀行的分支機構。其中,郵儲銀行武漢市分行被罰70萬元,郵儲銀行黃石市分行被罰45萬元。而郵儲銀行黃石市分行更是多達15人受罰,其中有人因大案風險被終身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12月26日總額510萬元的罰款中,對金融機構罰款總額為495萬元。
“一號罰單”針對廣發銀行武漢分行的處罰事由為“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業務貿易背景審核不嚴導致貸款形成不良”“貸款五級風險分類不準確”“票據貼現業務審查不嚴導致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罰款金額130萬元。萬超、熊晨子分別因負有管理責任和承辦責任,被予以“警告”處分。
而年內的第二大罰單(金額100萬元)則由湖北銀監局于今年5月份開出,處罰對象同樣是廣發銀行武漢分行。
根據2018年5月31日公布的“鄂銀監罰決字〔2018〕9號”處罰信息表,此次處罰的案由是“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于房地產企業;通過搭售債權轉讓協議,導致貸款資金違規承接問題資產,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郭秋明、黃志雄均因承擔管理責任而被予以“警告”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26日公布的罰單中,浙商銀行武漢分行和郵儲銀行武漢市分行也收到了由當時的湖北銀保監局(籌備組)于12月13日開出的罰單,罰款金額分別是30萬元和70萬元。其中,對浙商銀行武漢分行的處罰事由為“同業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未嚴格比照自營貸款管理,導致部分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公司”。
而對郵儲銀行武漢市分行的處罰事由則為“對應收賬款質押賬戶監管不到位,導致風險緩釋措施懸空;對理財銷售人員管理不到位,導致不具備銷售資質人員違規銷售理財產品。”
此外,在此次公布的40張罰單中,郵儲銀行黃石市分行還因“在監控管理、安全隱患整改、保安管理、員工行為風險處置、大額現金調撥制度執行等方面內控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轄內支行發生重大案件風險”被荊門監管分局罰款45萬元。盧忠忠、許文順、王敏、陳亞君、張明、舒美玲、張遠斌、陳蕾、潘崢嶸、陳嵐娟、宋瑞凌、石義剛、周瑞兵、蔡國成、曹強等15人也受到處罰。其中,盧忠忠因“對郵政儲蓄銀行陽新富水支行重大案件風險負直接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注意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宜昌市分行因“案件信息沒有及時上報、內控管理不到位”被宜昌監管分局罰款45萬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荊州市分行因“貸款附加條件、違規收取風險準備金和法人保證金”被荊州監管分局罰款20萬元。
洪湖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形成風險”被荊州監管分局罰款30萬元;還因“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款被挪作個人按揭首付”被荊州監管分局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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