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0 22:18:19
今日(12月20日)下午,深交所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12月修訂)》,火山君注意到,新版《工作細則》的最大看點在于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項納入了上市委員會的審議工作范圍。
每經記者|李一瑋 每經編輯|吳永久
 
        
        圖片來源:攝圖網
今日(12月20日)下午,深交所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新版《工作細則》或新版)。新版《工作細則》的最大看點在于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項納入了上市委員會的審議工作范圍。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證監會于今年7月27日發布了《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其中對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做了具體表述。深交所于11月16日正式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
值得注意的是,*ST長生在12月11日發布公告稱,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
今日下午,深交所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于2018年6月15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2018年修訂)》(深證上〔2018〕283號)(以下簡稱舊版《工作細則》或舊版)同時廢止。
也就是說,這已經是深交所今年以來第二次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了。
火山君注意到,其中重點提到“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這一事項。對比新舊兩版《工作細則》,新版《工作細則》增加了上市委員會審議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項的工作安排。
本次新版《工作細則》增加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上市委員會負責的審議事項中,增加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認定”、“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決定的撤銷”兩項。
2,新增了一條,即“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認定的聽證,有關程序和相關事宜適用本所《自律監管聽證程序細則》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在特別程序一節中,新增加了三類需要上市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即“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導致的股票暫停上市”和“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導致的股票終止上市”。
同時,新版《工作細則》對上市委員會的組成部分事項進行了微調。差別如下:
1,新版規定“上市委員會委員不少于二十八名。”舊版表述為“上市委員會共二十八名,其中本所人員七名,本所以外人員二十一名。”
2,新版規定“上市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兩年,可以連任,原則上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本所于每屆委員任期屆滿前完成新一屆委員的選聘。”舊版沒有對連任屆數進行規定,且表明“于每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完成新一屆委員的選聘。”
總體而言,新版《工作細則》修訂的最大看點還是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項納入了上市委員會的工作范圍內。
對于這次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工作細則》的原由,深交所表示:“為貫徹中國證監會新修改退市制度精神,切實擔起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策主體責任,同時進一步規范上市委員會審核相關事項的職責、權利與工作程序,提高上市委員會審核工作的效率。”
火山君注意到,證監會于今年7月27日發布了《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其中,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表述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同時表示,對于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證券交易所可以依法強制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
在此之后,深交所于11月16日正式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其中,細化了“五大安全”退市情形,對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實施依據、實施標準、實施主體、實施程序以及相關配套機制作出了具體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ST長生在12月11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相關人員收到《市場禁入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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