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07 20:24:36
“《通知》延續了‘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做法,為行業營造穩定的政策環境,特別是以前的文件中都是‘暫按’,這次把‘暫’字取消了,就是‘按個人物品監管’。”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說。
每經記者|張懷水 每經編輯|姚祥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7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介紹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后有關政策情況。
李成鋼在吹風會上表示,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于11月28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過渡期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安排。
談及本次《通知》當中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在監管措施方面的創新性,李成鋼指出,首先是堅持了包容審慎,保持政策連續穩定。近年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發展是比較快的,根據海關統計,2017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66億元,同比增長75.5% 。
“實踐證明,‘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原則,總體符合行業特點,有利于促進行業持續發展。因此,《通知》延續了‘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做法,為行業營造穩定的政策環境,特別是以前的文件中都是‘暫按’,這次把‘暫’字取消了,就是‘按個人物品監管’。”李成鋼說。
此外,此次《通知》在監管舉措方面的另一個特點則是加強信息溝通,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李成鋼介紹,根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交易信息電子化、可記錄、可追溯的特點,《通知》明確要求企業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商品質量追溯體系等,并如實向監管部門傳輸電子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質量風險監測,防控質量安全風險。此外,對于出現質量安全風險事故的商品和相關企業,政府部門也將按規定做好信息公示,更好保障消費安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李成鋼的介紹,《通知》制定過程中,在電商平臺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同《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做了充分的銜接。同時,《電子商務法》中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把《通知》和《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很好地銜接起來,也為《通知》的實施提供了上位法依據。
跨境電商作為一種新業態,盡管在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總盤子中占比不算高,但發展勢頭卻非常迅猛。
根據海關統計,2018年1~10月,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672億元,同比增長53.7%。而今年前十個月,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25.05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3%。其中,進口11.7萬億元,同比增長15.5%。這意味著,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增速比貨物貿易進口增速高出38個百分點。
此外,李成鋼還介紹,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擴大政策適用范圍。《通知》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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