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2018-09-07 15:25:41
日前,最高法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類型互聯網案件,“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等都包含在內。
據介紹,“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特指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訂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網絡借貸平臺,互聯網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貸糾紛。《規定》自9月7日起施行。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