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7-12-12 23:58:48
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推進分類處置“僵尸企業”,并簡化破產案件審理模式加快市場出清,促使經濟高質量發展。
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處置“僵尸企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對“僵尸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對產品有市場,但經營不善的企業,積極引導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或擔保企業,實施企業兼并重組;對生產經營良好但受擔保牽累的企業,引導其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或和解,提高債務清償率,切斷擔保鏈風險;對無法重新恢復生產的“僵尸企業”,依法破產清算,推進資源要素重新流動。
而且,支持法院對“僵尸企業”破產案件縮短審理期限的工作:一般案件在6個月內審結,簡單案件在3個月內審結;對于無任何財產或僅有少量財產且符合條件的破產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2個月內審結。
浙江省政府提出,債務承擔意愿好、講誠信的擔保企業,因涉訴廠房被查封、賬戶被凍結,如因轉貸需要,經法院和債權人同意臨時啟封。將“僵尸企業”退出需安置人員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做好就業培訓和再就業工作。
來源:新華社 記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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