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09 22:44:53
3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光匯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光林提交了《關于依托實體經濟發展“互聯網+”的相關建議》的提案,建議對于傳統行業實體企業發展“互聯網+”,國家要從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同時對“互聯網+”市場的參與主體和準入條件有明確的要求,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每經編輯|歐陽凱
每經記者 歐陽凱 每經編輯 姚茂敦
去年以來,資本“脫實向虛”和企業“棄實投虛”一度讓市場心生隱憂。今年兩會期間,有關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關系問題,也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
3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光匯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光林提交了《關于依托實體經濟發展“互聯網+”的相關建議》的提案,建議對于傳統行業實體企業發展“互聯網+”,國家要從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同時對“互聯網+”市場的參與主體和準入條件有明確的要求,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互聯網+”須依托實體經濟
“未來中國一樣要靠發展實體經濟。”薛光林向記者強調,雖然當今世界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大數據技術等發展很快,但也是要依托實體經濟,為實體經濟服務。
薛光林以近年來發展迅猛的“互聯網金融”為例指出,截至2016年11月底,P2P網貸平臺累計有5879家,但其中累計停業及問題平臺已經達到3345家,即有將近60%的平臺都出現了問題。由此可見,一旦偏離服務實體經濟的方向,沒有實體經濟和資本金托底,也導致了“卷款跑路”、非法集資等風險事件頻發。
薛光林坦言,以前聽上去很“高大上”,變成現在一說搞互聯網金融,很多人都害怕。這不僅損害了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聲譽和健康發展,也損害了實體經濟“互聯網+”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
薛光林表示,在一些投資機構的推波助瀾下,造成很多互聯網創業公司,只是為了成為“風口上飛的豬”,僅僅靠一些概念和幾頁PPT,就能博取投資人的投資,靠燒錢補貼、打價格戰、圈客戶,看似紅紅火火,博取大眾眼球,實質不能為社會創造價值,反而損害了傳統行業實體經濟正常的經營環境,浪費了很多社會資源。
“有些互聯網企業不賺錢,就靠講故事,估值還很高。這與政府倡導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其實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薛光林認為,互聯網泡沫對市場、用戶、投資者而言都是非常有害的。一定要依托實體經濟發展“互聯網+”,把互聯網變成促進經濟發展的利器,而不是泡沫和風險的制造機器。
建議發放業務創新牌照
過去兩年,傳統企業擁抱“互聯網+”不時發生。以光匯石油為例,2016年初,該公司推出“光匯云油”C2B電子商務平臺,通過“在線儲油,線下加油”的商業模式推出多類產品。
薛光林表示,傳統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很重的資產,這些年的市場經營環境導致實體企業賺錢越來越難,迫切需要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以互聯網為工具,通過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和業態創新來突破原有的發展路徑,但這些從傳統商業模式發展而來的新業態、新模式,往往又是與原有行業監管體系和監管范圍所不能覆蓋的,不知道誰來管,也容易造成多頭管理,企業無所適從。
他建議,國家對實體經濟“互聯網+”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給予創新業務的經營許可牌照,同時給予減稅、補貼、融資等方面的支持,鼓勵實體企業產融結合,這樣才能把實體經濟的重資產盤活,實現自我造血和持續發展。
不過,他也強調,對“互聯網+”市場的參與主體和準入條件也必須有明確的要求。要么是具有一定規模的實體企業,如果沒有實體經濟背景,就必須要有足夠的資本金來保證客戶利益。
“比如,從事互聯網金融的企業必須要有經營實體,或者必須有一定實力規模的資本金,而且還要有足夠專業能力的團隊,要有足夠的資本金以作為風險準備金,對業務開展規模根據其資本金的規模也要進行適當限制。”薛光林進一步補充解釋。
此外,他還建議,除了對經營主體有明確的要求之外,對“互聯網+”經營的產品和業態,也要能依托實體經濟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中的真實場景和需求,不能“脫實向虛”。
事實上,實體經濟“互聯網+”的創新發展,也催生諸多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但也因此突破了傳統的行業監管體系監管范圍,造成多頭管理又很難追責。
薛光林認為,必須制定關于“互聯網+”企業退出機制的法律法規,明確企業、政府的風控職責,一旦出現問題,要能及時將不合格企業清理,而且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同時,對實體產業“互聯網+”的發展進行正確的引導和規范,并對實體企業的“互聯網+”業務給予充分的創新和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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