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8-12 22:13:22
今日(8月12日)中午,經宋城集團旗下宋城演藝(300144.SZ)認證的官方微信平臺"宋城演藝千古情"作出四條聲明后不久,當日午后,浙江省高院旗下的"浙江法院公開網"突然公開了一則有關"宋城集團"的法院判決書。
由中國知名文旅巨頭宋城集團執行總裁實名舉報浙江高院院長齊奇的"喊冤門"風波繼續在發酵。
今日(8月12日)中午,經宋城集團旗下宋城演藝(300144.SZ)認證的官方微信平臺"宋城演藝千古情"作出四條聲明后不久,當日午后,浙江省高院旗下的"浙江法院公開網"突然公開了一則有關"宋城集團"的法院判決書。
這份判決書顯示,宋城集團旗下杭州世界休閑博覽園有限公司因為不服一審判決,繼續上訴后仍然敗訴,訴訟內容涉及2萬多平方米的商鋪產權以及其他上千萬的金額,經市場價格粗略估計,商鋪市場價值超過2億元。
截至今晚19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上述事項分別致電宋城集團及浙江高院有關人士,截至記者發稿時,雙方均未正面置評。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喊冤門"舞臺劇的主角宋城集團,其旗下宋城演藝(300144.SZ)當日近乎跌停,四家機構席位共賣出市值1億元的股票。
宋城集團:再發四項聲明
自8月11日午后突然發布"喊冤門"舞臺劇照片及實名舉報信后,宋城集團一直未正式對外界發布其"喊冤門"的官方詳述,不過,就在11日晚上,來自網絡媒體的消息稱,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身其中,后者為活躍于江浙滬的知名資本市場大鱷。
這則網絡消息援引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鳴表示,舉報浙江高院院長齊奇,源于其收受賄賂改變官司判決。"宋城集團與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企業的官司糾紛,齊奇收受了對方一兩千萬賄賂。"
外界一陣嘩然,紛紛驚嘆宋城集團的"喊冤門"突然變成了"豪門恩怨",然而,這一切到了8月12日中午又發生戲劇性變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獲悉,負責此次實名舉報的正是黃鴻鳴本人。不過對于上述網絡消息,上午10時前后,前述宋城集團辦公室人士對記者重申,他們沒有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至于互聯網上的消息,他們也在進一步核實。
隨即在中午11點30分前后,宋城集團發布的四項聲明內容如下:
1、截至目前,我司和領導個人均未接受過任何媒體的采訪。
2、此次事件為宋城集團層面,與上市公司宋城演藝無關。
3、我司從有關媒體得知,中紀委已接到舉報并關注此事,會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處理。我們相信中國的司法公正,相信社會和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斷。
4、我司會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問題,必要時以官方聲明或通過指定媒體披露情況。
就上述內容而言,與前一天(8月11日)晚上,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鳴通過其秘書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三條內容并未太多區別。
突然出現的判決書
經過整整一天的舉報風波發酵,都只是宋城集團的"自導自演",當事方之一浙江省高院一直未正式對外發布任何消息,然而,就在宋城集團發布上述四項聲明不久,意外竟然出現了。
8月12日午后,浙江省高院旗下的"浙江法院公開網"突然公開了一則法院民事判決書,當事方即是"宋城集團",這份判決書編號為(2014)浙杭民終字第3200號,時間為2015年7月21日,宣判時間距今剛好半個月,為終審。
據判決書內容可見,2001年4月28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與宋城集團簽訂杭州樂杭州園二期(豪斯登堡)項目總合同書,項目用地范圍面積約2000畝,其中1780畝作為旅游休閑、科技教育綜合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其余220畝(平地及部分水塘邊緣120畝,山地100畝)作為景觀房產建筑占地面積,使用年限為70年,甲方同意發給房產證。
約定項目力爭全方位展示以現代旅游度假為核心內容的開發建設思路,努力使杭州樂園二期項目成為中國休閑度假項目中的經典,先期開發的內容包括豪斯登堡區、荷蘭水城和旅居結合的歐美風情小鎮及以環保、探險、天文、軍事、歷史等題材的多個影視館組成的高科技影視中心,大型度假酒店和會議中心,水路交通游覽設施及其它配套等;
2002年6月6日,宋城集團再與嘉興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杭州隆景實業有限公司簽訂杭州世界休閑博覽會--美國小鎮合作協議書,約定合作三方成立項目公司共同開發項目美國小鎮--世界休閑博覽園中的一個旅居結合的小鎮。
2002年6月8日,宋城集團與嘉興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對同年6月6日簽訂的三方協議的未盡事宜達成協議,并于2002年8月成立項目公司杭州奧蘭多置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3000萬元,其中濟和集團持股90%,宋城集團持股10%。
合作伙伴"對簿公堂"
不過,雙方的合作并不順利,反而上演"對簿公堂"。
上述終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1月25日,宋城集團旗下公司杭州世界休閑博覽園有限公司,也即案件原告訴至杭州蕭山區法院,請求判令:
1、奧蘭多公司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建筑面積為22350平方米商鋪的初始登記并配合休博園公司辦理產權登記,向休博園公司開具不動產發票并交付房屋;
2、奧蘭多公司支付逾期交房之日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的違約金(按購房總價款28085000元的萬分之一點五自2009年1月1日暫計至2010年12月31日為3075300元);
3、奧蘭多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2014年10月16日,蕭山區法院判決:駁回休博園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97601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202601元,由休博園公司負擔。休博園公司不服,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對訴訟請求進行了部分變更:
1、判令奧蘭多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向休博園公司交付奧蘭多小鎮項目中位于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休博園三區跨湖街、建筑面積22129.84平方米商鋪;
2、判令奧蘭多公司辦理上述房屋的初始登記手續,并協助休博園公司辦理上述商鋪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
3、判令奧蘭多公司向休博園公司開具并交付金額為2808.5萬元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4、判令奧蘭多公司向休博園公司支付2808.5萬元自2010年10月14日起至實際交房之日止按日萬分之一點五計算的違約金。
2015年7月21日,杭州中院做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97601元,由上訴人杭州世界休閑博覽園有限公司負擔,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來自杭州房管局主辦的透明售房網顯示,上述開發項目名稱為休博園三期,于2014年年底開盤,據該項所在區域的房產中介稱,該區域住宅多層單價在1.2萬元/平方米,別墅在2萬元/平方米,目前商鋪還未銷售,如果銷售,價格不會低于住宅,這樣粗略估計,官司所涉及的22129.84平方米商鋪市值在上億元。
資本大鱷新湖是否身涉其中?
針對上述突然公開的判決書,并且當事方就是宋城集團,毋庸置疑,外界對此聯想不斷,《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浙江省高院相關人士,對方未正面回應與舉報風波的關聯性,"現在的判決書都公開了"。
對此,宋城集團辦公室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集團高管已經注意到上述公開的判決書,但目前還未就此表達意見,如果有置評會告知媒體。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這份終審的判決書內容顯示,為了這個項目,杭州市蕭山區政府出了多份會議紀要和抄告單。
另令劇情撲朔迷離的是,新湖集團是否涉身其中?
關于新湖集團,其于1994年在杭州成立,在商界和資本市場聲名不小,產業橫跨金融、地產、貿易等10個行業,曾一度掌控了新湖創業、新湖中寶和哈高科等3家上市公司。
不過,據工商注冊資料顯示,上述合資的項目公司杭州奧蘭多置業有限公司的現任法人代表、董事長吳建元,而新湖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新湖中寶前法人代表人與董事長也叫吳建元(目前尚未證實是否為同一人)。
截至目前,新湖集團還未正式對外發布任何官方申明或者說法。
當日中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趕到位于杭州西溪路新湖商務大廈的集團總部,當記者提出能否預約新湖集團董事長黃偉或其他公司高管時,對方回應稱,"他們這幾天都出差了",暫時無法聯系,記者留下聯系方式,截至目前,也未收到任何回復。
此外,令資本市場較為注意的是,作為宋城集團的核心,截至8月12日收盤,宋城演藝收盤下跌9.87%,幾近跌停,成交龍虎榜顯示,4家機構席位共賣出1億元市值的股票。
針對這樣的股票表現,宋城演藝董秘辦相關負責人對此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當日大盤表現也不好,投資者有買有賣,公司不便評論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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