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4-17 14:45:56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dan)陽4月17日(ri)(ri)說,當日(ri)(ri),中國(guo)向世貿組織(zhi)爭端解決機構提出(chu)交叉上訴(su)。
每經記者 周洲 發自北京
商(shang)務部新聞發(fa)言人(ren)沈丹陽4月17日說,當日,中國(guo)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jue)機構提(ti)出(chu)交叉上訴。
4月(yue)8日,美(mei)國就(jiu)訴(su)中(zhong)國稀(xi)土、鎢、鉬相(xiang)關出口管理(li)措施(shi)的世貿爭端案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了(le)上(shang)訴(su),中(zhong)方于4月(yue)17日也提起上(shang)訴(su),稱(cheng)為“交叉上(shang)訴(su)”。
沈丹陽說(shuo),目(mu)(mu)前本案正處于(yu)上訴機(ji)構審理(li)(li)階段,中方將(jiang)會(hui)全力做好(hao)上訴工作。“無(wu)論上訴結果如何,中國保護資源、環境的政策目(mu)(mu)標不會(hui)改變,也(ye)將(jiang)繼續(xu)以符合(he)世(shi)貿組織(zhi)規(gui)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產品的管理(li)(li),維護公平競爭。”
2012年3月13日,美(mei)國(guo)、歐盟、日本認為中國(guo)對稀土、鎢(wu)、鉬相(xiang)關產品的出口(kou)關稅(shui)、出口(kou)配(pei)額以及(ji)出口(kou)配(pei)額管(guan)理和分配(pei)措施違(wei)反WTO相(xiang)關規定,將這三個案(an)子(zi)訴諸世界(jie)貿易組(zu)織爭(zheng)端解決機制。
2013年12月13日(ri),專(zhuan)家(jia)組提交了長達261頁的最終報(bao)告。
2014年(nian)3月(yue)26日,世界貿易組(zu)織(zhi)公布了專家組(zu)報(bao)告,認為中國對(dui)稀(xi)土、鎢、鉬相關產(chan)品的出口(kou)關稅、出口(kou)配(pei)額以(yi)及出口(kou)配(pei)額管理和(he)分配(pei)措施(shi)以(yi)及對(dui)稀(xi)土、鉬出口(kou)企業施(shi)加的出口(kou)業績和(he)注冊(ce)資(zi)本要求(qiu)不符合世貿組(zu)織(zhi)相關規定。
中(zhong)國對(dui)稀土和鎢、鉬(mu)等資源產品實施出口(kou)關稅和出口(kou)配額管理(li)制度,其(qi)(qi)中(zhong)稀土尤其(qi)(qi)是中(zhong)重(zhong)稀土由(you)于其(qi)(qi)稀缺性(xing)(xing)和重(zhong)要性(xing)(xing)被格外重(zhong)視。
目(mu)前,中國(guo)對(dui)稀土(tu)產品出口的關稅大致(zhi)平均為30%,每年對(dui)稀土(tu)的出口配額限(xian)制大約保持在3萬噸。
今年,商務部公(gong)布(bu)的第一(yi)批出口配(pei)額(e)(e)為15500噸(dun),其中輕稀土(tu)13314噸(dun),中重稀土(tu)1796噸(dun)。根據既往慣例,第一(yi)批稀土(tu)出口配(pei)額(e)(e)一(yi)般是全(quan)年出口配(pei)額(e)(e)的一(yi)半。
不考(kao)慮(lv)走私因(yin)素,由于此前2011年(nian)價格暴(bao)漲之后暴(bao)跌,再加上需求不振,2011年(nian)和2012年(nian),中(zhong)國稀土出(chu)口(kou)配額使(shi)用率只有(you)一半左右(you),分別為(wei)52.01%和48.75%,2013年(nian)有(you)所(suo)好轉,達73%。
特別提(ti)醒(xing):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nin)不(bu)希望作品(pin)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che)下您(nin)的作品(pin)。
歡迎關(guan)注每日(ri)經濟新聞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