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2-18 10:05:08
重慶市商品房銷售需公示聲環境,以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等。此消息一出,引起輿論熱議。
(每經網配圖)
每經記者 杜冉樂 發自成都
噪聲污染在地產行業中越來越受到重視。
據重慶當地媒體近日報道稱,《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修訂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獲得重慶市政府相關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其中文件特別提到了商品房銷售的聲環境公示制度,以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等。此消息一出,引起輿論熱議。
昨日(2月17日),重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修正案”確實以獲得審議通過,但一些具體細則仍需研究討論,并送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核,正式文件將于近期公布。“個別地方,我不好對外講”。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北京等地已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其中也包括商品房銷售時的聲環境公示等規定。相關業內人士亦表示,即便沒有“聲環境”的公示,在商品房銷售之前的項目環評中就包括噪聲污染的情況說明,如此公示,無非就是滿足業主的知情權。
賣房須公示“聲環境”
據悉,2月16日,重慶市召開了市四屆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包括“修訂案”在內的兩個重大事項。
這一“修訂案”提到,重慶市城鄉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對噪聲污染進行規劃控制、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同時禁止在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物內以及學校、醫院、機關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產生噪聲和振動污染的娛樂場所。
尤為重要的是,上述文件強調了“商品房銷售的聲環境公示”這一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維護購房者的知情權,減少居住環境污染糾紛。
對此,重慶市環保局宣傳教育與國際合作處處長劉芹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個修正案還未正式公布,文件中提到的一些內容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并要經過市政府法制辦的審核,有些內容他現在暫時不好回答。
其實,噪聲污染,尤其是建筑施工等噪聲污染問題在重慶已相當嚴重。公開信息顯示,2011年,重慶市“12369”環保投訴熱線共受理主城區污染投訴3.1067萬件。其中,噪聲污染擾民投訴2.18萬件,占總投訴量的70.3%。在噪聲污染投訴中,建筑施工和交通噪聲污染擾民投訴1.7947萬件,占噪聲污染投訴總量的82.1%。
記者從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了解到,就在兩年前,重慶市就下發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寧靜行動主城區實施方案(2011-2013)的通知》(渝府發〔2011〕31號),并根據這一通知,要在2012年3-5月開展為期3個月的主城區建筑施工和交通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
金科地產品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在樓盤項目銷售時都有不利因素的提示內容。正合地產重慶機構某分析人士稱,這個修正案對整個重慶樓市的影響并不大,近兩年來,房地產市場已趨于成熟,多數開發商都會注意到這些不利因素,一般出現糾紛多數是關于項目質量與規劃等問題,對于噪聲因素,一般開發商在定價時,會考慮各房源的售價差異。
各地新規陸續出爐
據《北京日報》日前報道稱,早在2006年12月份,北京市環保局與北京市法制辦聯合宣布,《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防治辦法”)從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一“防治辦法”規定,如果噪音直接影響居民生活的,可最高罰款500元等。與此同時,該文件還提到“銷售新建居民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明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及所在地聲環境狀況”。
對此,開發商到底落實如何呢?北京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經理程浩業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像萬科、首開、龍湖等品牌地產商在商品房預售時已公示了包括房價、五證以及環評等三大項目內容,“但不排除會有一些在郊區縣的小開發商搞的地產項目未進行公示”。
“實際上,在開發項目的環評階段,開發商已有關于噪聲污染、高壓線、航線、廢水池等相關評估,針對不同項目,商品房預售時的公示事項也略有不同。”程浩業補充說。
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分析師張旭亦表示,這相當于一份提醒書,也是對開發商銷售商品房前后的責任界定,可以規避一些風險。
處于西南地區橋頭堡優越位置的云南省昆明市也已在2007年4月13日審議通過《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并于當年7月1日實行,不過未提及“商品房銷售須公示聲環境”這一內容。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了解到,《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滬府令第94號)已于2012年11月26日獲得了上海市政府通過,并于今年3月1日實行。其中,這一文件就提到,新建住宅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合同中明示住宅小區內有關公用設施以及配套商業用房的噪聲污染源以及防治情況;毗鄰建筑物內有噪聲源對住宅小區產生影響的,應當一并明示。
業內人士表示,根據國家之前已出臺的噪聲污染相關法規,加上目前各地城市建設的加速推進,今年內或將有更多城市出臺類似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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