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8 01:05:25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為推進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2月17日,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工作。至此,2013年的三項保險投資新政已全部對外發布。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2010年,保監會發布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以下簡稱資產公司)可以設立資產管理產品,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為落實上述規定,規范資產公司產品業務運作行為,明確產品業務有關事項,保監會正式發布上述《通知》。
目前,人保資產、泰康資產、太平資產三家公司申請發行的5只股票、債券、基金型產品已經向保監會進行了備案。
《通知》主要對試點內容的五個方面進行了明確:一是資產公司開展產品業務的資質條件;二是資產公司可以發行的產品類型;三是產品投資人范圍;四是產品發行審核程序;五是產品募集資金的投資領域和方向。
《通知》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向單一投資人發行的定向產品,投資人初始認購資金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向多個投資人發行的集合產品,投資人總數不得超過200人,單一投資人初始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0萬元。
保監會表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產品,實行初次申報核準,后續產品事后報告。
某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在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表示,保監會的相關舉措,相當于把之前的壁壘都打開了。換句話說,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券商、基金等其他金融機構今后可以在財富管理市場上同臺競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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