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 01:53:06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彭小東 發自武漢
每經實習記者 彭小東 發自武漢
2012年12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率先報道了福星股份(000926,SZ)武漢一樓盤擅改規劃、增設圍墻、在房屋內安裝消防噴淋等問題。
2013年1月5日下午,位于武漢的福星惠譽·福星城營銷中心人頭攢動。購買了福星城二期·悠果毫宅的多位業主來到營銷中心,表達對該樓盤產權性質歸屬的擔憂。
他們糾結的是,百米之外的悠果毫宅被裝上了錯綜復雜的消防管道。這些管道盤根錯節,距離天花板約10厘米。業主劉俊(化名)擔心地說,因為管道的存在,吊頂后將擠占約30厘米的空間。
除了消防噴淋,緊靠門楹的碩大水管,也令部分業主難眠。今年元旦節期間,一位業主在群郵件中表示,“門前矗立著鮮紅的水管、天花板懸著N多消防噴淋,以及被隔離至南區之外”讓其心憂。
當天下午,福星股份子公司福星惠譽房地產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鐵雄對此給出了明確回復,“在交房之前,室內的消防噴淋將全部取消。”他同時承諾,房產證、國土證均為“住宅”性質,且落戶等問題均不受影響。
記者隨后向武漢市國土規劃局進行了求證,該局相關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仔細核查所有審批底子后,確認該樓盤為住宅。
不過業主徐斌 (化名)獲得的“福星惠譽·福星城二期項目規劃方案”卻顯示,悠果毫宅的位置被標明了“公寓”字樣。在悠果毫宅的施工現場,矗立一旁的“福星惠譽·福星城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圖”也顯示,悠果毫宅上標記的“公寓”字樣,與朗榭公館上的“住宅”明顯不同。
對此,武漢市國土規則局稱,該方案是由開發商設計后由國土局審批,“公寓”字樣為開發商找的設計單位所加。開發商則回應稱,標示為“公寓”的初衷只是一種規劃概念,實質仍為“住宅”。
“訂悅2013”—— 《每日經濟新聞》大征訂活動,訂報有禮。//www.jzqfr.cn/corp/2013dingyue/index.html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