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2-08-01 15:58:56
因公司存在投資理財項目未發行公告義務等七項違規事實,被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責令整改通知。
重慶路橋今日公告,因公司存在投資理財項目未發行公告義務等七項違規事實,被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發責令整改通知。
從違規內容來看,不僅包括信息披露違反規定,還有董事會專業委員會未實際運作、1.285億委托貸款通過一家公司賬戶最終流入關聯公司賬戶等,對此,證監局對重慶路橋提出六方面的整改要求,并要求公司在今年8月30日提交書面報告。
公告顯示,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重慶路橋曾累計投資3.64億元購買理財產品,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投資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但這一切公司未以臨時公告披露相關事宜,違反了信披的相關規定。
此外,公司2012年2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授權公司經營班子進行短期投資降低財務費用的決議》,決議稱,“授權公司經營層投資基金、債券、股票、股指期貨(僅限于套利)等平均資金占用控制在4億元之內,最大投資額在5億元以內”,而這一規定,與公司章程的描述出現對立。
除上述內容外,公司還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執行不到位、公司董事會專業委員會中提名委員會與戰略委員會未實際運作,未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作用等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據公告所示,2011年12月21日,重慶路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廣西合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提供29000萬元委托貸款的議案》,2011年12月28日,公司通過工商銀行(3.77,0.02,0.53%)將2.9億元資金劃入廣西合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帳戶,同年12月30日,委托貸款資金中1.285億元從廣西合山煤業流入重慶路橋關聯法人北京新領域投資有限公司賬戶。而后,重慶路橋收回上述1.285億元資金。
對于公司的違規行為,證監局要求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并在今年8月30日前予以改正,且達到六方面的要求:規范投資管理及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強化資金管控、完善內部控制、落實責任追究,形成長效機制。(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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