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4-18 11:50:05
今日(ri)(18日(ri))奇(qi)虎公(gong)司控告騰訊公(gong)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索(suo)賠1.5億元人民(min)幣的案件在廣東(dong)高院進行一審公(gong)開開庭。
 
        
        每經記者 齊文婷 發自廣州
3Q大戰(zhan)再次熱(re)度(du)升級:奇虎公(gong)司控告騰訊公(gong)司濫用(yong)市(shi)場(chang)支配(pei)地位,索賠1.5億元人民幣的案件(jian)在(zai)廣東高院(yuan)進(jin)行一審(shen)公(gong)開(kai)開(kai)庭。法庭認為,如(ru)果對(dui)即時通訊軟件(jian)進(jin)行界定(ding)、被(bei)告騰訊公(gong)司是否具備市(shi)場(chang)支配(pei)地位,并(bing)且對(dui)支配(pei)地位進(jin)行濫用(yong)是本案爭論(lun)的焦點,也將決(jue)定(ding)騰訊公(gong)司是否將對(dui)此(ci)負有相(xiang)應賠償責(ze)任。
上午,雙方律(lv)師就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奇(qi)虎公司(si)認為,騰訊(xun)公司(si)在中國大陸市場即時(shi)通訊(xun)領域(yu)占(zhan)據絕(jue)對壟斷地(di)位,并通過(guo)(guo)控制交(jiao)易(yi)條件、阻礙他方競爭對手(shou)進入市場等方式濫(lan)用(yong)支(zhi)配地(di)位,并通過(guo)(guo)禁(jin)止互通、交(jiao)叉補貼、技術排它等方式進行實施。
騰訊公(gong)司(si)認為,奇(qi)虎對即時(shi)通訊、市場范圍存在界定(ding)錯誤(wu),并(bing)認為互聯網(wang)產業的競爭(zheng)態(tai)勢為平臺(tai)化競爭(zheng),原告奇(qi)虎公(gong)司(si)也(ye)對部分(fen)產品進行綁(bang)定(ding)推出;同時(shi),騰訊QQ產品在即時(shi)通訊領(ling)域具有很多同類競爭(zheng)者,新浪微博、人(ren)人(ren)網(wang)、淘寶旺旺等正在與其進行激(ji)烈的競爭(zheng)。
奇虎公司請求廣東高院判令(ling)騰訊(xun)公司立即停止(zhi)濫(lan)用(yong)(yong)市場地位,停止(zhi)實(shi)施QQ軟件(jian)用(yong)(yong)戶不得與原告交易并捆(kun)綁(bang)搭售安(an)全產(chan)品等行為。
目前,雙方(fang)正邀(yao)專(zhuan)家出(chu)庭作證。360聘請(qing)的是(shi)曾任英國倫敦(dun)公平貿易(yi)局局長的英國學者(zhe)DAVIDSTALLBA SS;而騰訊(xun)聘請(qing)的是(shi)中國社會(hui)科(ke)學院信(xin)息化研究中心(xin)秘書長姜奇平。騰訊(xun)公司(si)對專(zhuan)家證人(ren)的身份提(ti)出(chu)質疑(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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