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04-05 09:56:25
4月1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引發了市場極為熱烈的討論。
多位投行高管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均指出,征求意見稿為下一步實施完全意義上的券商自主配售制度和存量發行制度作出了鋪墊。
此外,另據接近監管層的一位人士透露,“專司對擬上市公司進行風險評估的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將在現有的89家證券咨詢公司、6家證券評級公司中選擇試點。”
券商自主配售權制度
行至中途
征求意見稿提到,“除了目前有關辦法規定的7類機構外,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場預期頗高的“券商自主配售權制度”并未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及。
對此,深圳某中型券商副總裁認為,“這里所指的個人投資者,肯定是券商的高凈值客戶,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此類投資者參與網下配售的行為,可以理解成為券商自主配售權的初級階段。待此種措施成熟后,就會向完全意義上的券商自主配售權制度過渡。”
西部某上市券商高管則指出,“券商自主配售權制度如果直接推出,可能會產生很多市場尋租行為,比如券商可能誘導或誤導客戶參與網下配售,再比如容易導致詢價對象利益分配不均。因此,個人投資者參與詢價是一個折衷的、合適的制度安排。”
存量發行制度改革
邁出重要一步
征求意見稿對新股發行過程中的老股轉讓行為作出了相應規定,“在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持股期滿3年的股東可將部分老股向網下投資者轉讓。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轉讓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滿1年后,老股東可將賬戶資金余額的10%轉出;滿2年后,老股東可將賬戶資金余額的20%轉出;滿3年后,可將剩余資金全部轉出。”
對此,前述深圳某中型券商副總裁指出,“這是有限售條件的存量發行制度,應該說這距完全意義上的存量發行制度只差一步。”
該位副總裁繼稱,“海外存量發行制度沒有限售期,但A股的實際情況不同。如果沒有限售條件,將會導致大量上市公司原始股東提前套現。不過,未來解除存量發行中的限售條件將是一個大趨勢。”
前述西部某上市券商高管進一步指出,“老股轉讓制度可能采取試點的方式推行,那些實力較強的保薦機構有望先行試點。”
第三方評估機構
運籌帷幄
征求意見稿提出,“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風險評析,為中小投資者在新股認購時提供參考。”
對此,接近監管層的一位人士透露,“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試點將在現有的89家證券咨詢公司和6家證券評級機構中產生,初期試點的機構不會太多,比如6家證券評級機構中只會選擇1至2家。”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資料顯示,具備證券評級資質的機構共有6家,分別是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公司、聯合信用評級公司、鵬元資信評估公司、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公司和中誠信證券評估公司。
對于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的試點資格,多家證券咨詢公司均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深圳一家證券咨詢公司的負責人自信地表示,“我們完全有專業能力對擬上市公司進行深度風險評估。”
不過,這位負責人對于此項業務未來的運營模式也頗感困惑,“此項業務允許收費與否目前還屬未知,如果收費的話,以何種標準、何種渠道收費都需要進一步的細則出臺。”
對此,前述深圳某中型券商副總裁認為,“最為可行的辦法是,第三方評估機構與證券業協會簽訂協議,由證券業協會負責支付費用,第三方評估機構則負責生產并提供新股風險評估報告供中國證券業協會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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