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2-02-09 08:31:19
全球股市已經很久沒有為一個新面孔感到如此興奮。本月初,Facebook(臉譜)正式遞交了上市申請,不出意外的話,這家計劃融資50億美元的互聯網公司,最快將在上半年登陸納斯達克美國的創業板。
中國也好,美國也好,什么是創業板,在哪兒設立,叫什么名字,也許都不重要。人們關心的是,這里能否成為另一個致富天堂,一個創業致富的天堂。而那些所謂的“一夜暴富”,只是傳說。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50億美元,創下全球互聯網公司的上市融資紀錄。業內人士估計,Facebook上市后的市值約在750億至1000億美元之間,其影響力足以與微軟、谷歌等互聯網巨擘相媲美。
更吸引眼球的是,Facebook的上市將“一夜”造就上千名百萬富翁。
年僅20歲的創始人兼CEO馬克·扎克伯格擁有公司28.4%的股權,他個人持有的股票價值最高將達284億美元,超過李嘉誠,躋身福布斯富豪榜前十位。屆時,扎克伯格將成為首個躋身全球十大富豪排行榜的“80后”。
在美國,很少有人會質疑扎克伯格及其創業團隊:憑什么通過“創業板”上市,獲取如此驚人的財富。在美國民眾眼里,微軟改變了個人電腦,谷歌改變了搜索引擎,而Facebook改變了社交網絡。他們勇敢地走出了前人沒有走過的道路,他們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他們理應從資本市場獲取自己應得的財富。
這就是典型的美式創業邏輯:人人都可以有創業夢想,人人都可以去做。只要你發明的產品、技術、應用能夠提高生產力;只要你創辦的企業發展前景廣闊、能夠增加社會就業,資本市場就愿意為你提供資金。當然,身為公司的締造者和管理者,你的個人財富也會急速膨脹,這是整個社會對那些辛勤勞動、并成功改進人類生活方式的創業者們的回報。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沒有人會質疑比爾·蓋茨為什么能住豪宅,如今,全球超過70%的計算機都在使用他發明的windows操作系統;也沒有人會質疑喬布斯為什么這么有錢,他發明的IPAD、IPHONE等電子產品,不僅引領了時尚潮流,也極大改進了我們的通訊交流方式。
正是通過“創業板”這套正向激勵機制,美國人將科技與資本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一家又一家科技型企業,一項又一項先進技術,如雨后春筍不斷涌現。
不過,在大洋彼岸,人們的思維方式似乎有所不同。自A股創業板建立以來,有一部分人對這種創業激勵機制始終心存疑慮,認為企業上市之后,創始人和管理團隊實現了“一夜暴富”,這樣的分配方式有失公平。
縱觀全球創業板市場,企業成功完成上市之后,公司創始人和管理團隊“身價倍增”確是不爭事實。然而,創業者究竟是不是真的“一夜暴富”?
“一夜暴富”的字面意思,是指短時間內的財富擁有量達到相當可觀的程度,通常形容個人財富急速增長。比如偶爾一次花兩塊錢買了彩票,卻中了巨額獎金,稱得上典型的“一夜暴富”。
而創業者的巨額財富積累,并不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的。
截至目前,A股已上市創業板公司的平均創業史都在10年以上。在這整整10年中,公司創始人和管理者經歷了種種不為人知的艱難與困苦。十年方磨一劍,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就將“一夜暴富”帽子扣在創業者頭上,顯然有失公允。
“先富起來”體現雙贏
回眸創業板公司的草創歷程,無不透露著創業初期的艱辛。
1998年,吉峰農機(300022)(300022)在成都城鄉結合部的百仁村正式運營,辦公場所是一幢三層破舊小樓,夾在好幾個廢品收購站中間,一條臭水溝從公司門口流過,夏天蚊蟲成群;超圖軟件(300036)(300036)創業之初,董事長與幾個骨干一起,把中科院北郊的研究生宿舍當做食堂、宿舍和辦公室;北京君正(300223)(300223)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租用別人的空房,就連打印機、掃描儀、數碼相機等辦公用品都是創業團隊貢獻出來的。
對于創業企業而言,在草創階段須克服資金短缺、人才不足、市場認同度低等種種困難,稍有不慎,創業即告失敗,創業投資也將全部打水漂。
大浪淘沙,就算歷經千辛萬苦,最后能脫穎而出,成功上市的創業企業實在是鳳毛麟角。用“一夜暴富”來簡單評價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創始人及管理團隊,相當于把他們此前的努力全部抹殺,既不科學,也不全面。
成熟資本市場的實踐經驗已經證明,創業板的“創富機制”,有助于激發人們的創業熱情,也有助于引導資本投向新興產業,這是資本與科技的有機結合。我們應該允許一部分掌握先進技術,通過個人努力發明新產品、新技術,改善人們生活方式,且又承擔了巨大創業失敗風險的人,在創業板上市之后“先富起來”,這也體現出全社會對科技創業型人才的高度認可,是社會與個人的“雙贏”。
誠實守法 回饋社會
必須指出的是,全球創業板巨大的“創富效應”,確實讓一部分人迷失了自我。有人錯誤地理解了創業板上市的意義,把企業上市本身作為目的:上市之后就以為大功告成,不再努力經營和技術創新,而是安于現狀,貪圖享樂;有的高管在公司上市后就辭職不干,回家等待股權解禁,沉浸在變身“大富豪”的喜悅之中;有人則試圖虛構利潤、包裝上市公司,通過造假的方式實現上市。
這些做法,是需要堅決抵制和反對的。事實上,這些人也錯誤地估計了創業板的懲罰機制。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之后,創始人的股權有長達3年的限售期,這3年內,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股權不能變現,創業者擁有的其實只是“賬面財富”。
如果在上市之后裹足不前,企業盈利勢必銳減甚至發生虧損,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們用腳投票,創業板公司股價暴跌直至退市。果真如此的話,創業者的“創富神話”不過是“黃粱一夢”,最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至于那些妄想造假上市、蒙混過關的人,須知紙包不住火,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說過,允許一部分人和地區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的人,逐步達到共同富裕。
毫無疑問,創業板推出后,確實能夠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那么,這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又該做些什么呢?
首先自然是更投入地經營好上市公司。在創業板掛牌的公司,已經從一個家族企業轉變為了公眾公司,創業團隊從公眾股東手中募集到了大量資金,就理應為公眾股東的利益負起責任。
其次,適當考慮從其他層面回報社會。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且人口眾多,與發達國家相比,人均占有資源存在著很大差距,尤其是金融資源更為稀缺。創業板的推出發揮了市場經濟資源有效配置的功能,集中優勢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為科技型新興企業提供融資平臺,幫助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在這個過程中,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創業團隊率先富起來,是不是也應該考慮帶動和幫助其他人,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呢。
著名的“股神”巴菲特和身家過億的美國首富比爾·蓋茨,曾經聯手掀起了一場慈善風暴,邀請美國最富有的人和家庭參與,承諾捐出半數財產,用于慈善事業,數十個資產超過10億的富豪或家庭在承諾書上簽字。
反觀中國的富人們,對于慈善總是諱莫如深。2010年,巴菲特和蓋茨來到中國,不少收到邀請的富豪卻以各種理由拒絕赴宴。
我們認為,要求中國富豪捐出一半身家投身慈善的做法并不現實,但適度回饋社會也在情理之中。依靠創業板合法先富起來的人,于情于理,都應在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多承擔一份責任,哪怕只是一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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