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1-07-24 21:31:07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7月23日20時27分,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車行駛至溫州市雙嶼路段時,與杭州開往福州的D3115次列車追尾,造成D301次列車4節車廂從高架橋上掉落。截止7月24日中午12點,溫州動車追尾事故已致35死210傷。
據了解在1992年鐵路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凡乘坐火車的乘客均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2萬元,保費按基本票價2%收取。
由于當時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后來拆分成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中國人壽保險和中國再保險三家公司,那么目前這款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是由哪家公司承保的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致電人保財險和中國人壽,二家公司相關人士均表示,目前這項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屬公司承保的業務,該公司相關部門正在核實過程中。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引發質疑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最早由1951年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頒發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1992年經過鐵路管理部門對該條例進行了修改。
投保的對像是搭乘火車的旅客,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鐵路管理局辦理,不簽發保險憑證,保險期限是旅客持票進站時起到終點站銷票出站時止。保險費按基本票價的2%收到,保額不分席座等次、全票、半票還是免票每人一律2萬元,保障的范圍是針對旅客由于意外造成的醫療費用、傷殘和死亡責任。
據了解1992年的鐵道部修改的強制保險條例將原來保額1500元每人,提高到了2萬元每人。但兩份文件都明確指出不向乘客提供保險憑證。所以當我們乘坐火車時,并沒有看到這份強制保險的保單,我們也不知道這份保險是由哪家公司提供的。
根據1992年這份文件的要求,該強制保險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保。但后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成中國人保、中國人壽、中國再保險三家公司,那么,鐵道部這部分業務給了哪家保險公司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關于該強制保險的問題致電中國人保財險和中國人壽,人保財險相關人士均表示,目前正在核實過程中,該強制險是否屬于人保財險承保的,目前還沒有定論。中國人壽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需要該強制保險需要找公司相關部門核實一下。
某保險經紀公司的張先生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稱,沒有保險憑證,乘客就無法斷定是在哪家保險公司投的保。同時,此次事故也暴露了這份保險的許多問題,如受益人沒有明確,那么死者的保險金是誰呢?2萬元的保險金賠償是否足夠?乘客沒有保險憑證的問題等等。
他認為,保險行業和鐵道部門應該著手來完善這份強制保險。
死傷者賠償是否足夠引發質疑
這份強制保險給出的賠償限額是2萬元。
當然,鐵道部門還有其他的規定,據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負有限額為15萬元的賠償責任,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2000元。
17.2萬的賠償限額是否足夠呢?
張先生認為,死亡賠償以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為基礎計算出來的,二年前北京對于工傷死亡的賠償的大約是50萬,那么2萬的保險和鐵道部門15萬多的賠償,肯定是不夠的。他覺得這中間可以讓保險發揮更大的社會管理功能,對這份保險的條款根據社會的現實情況進行調整。
相關新聞:保險業積極應對溫州7.23事故
在溫州7.23事故發生后,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新華保險、泰康人壽、陽光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均在第一時間啟動了緊急預案,積極排查客戶,并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多個渠道接受客戶咨詢,指導客戶進行理賠。
事故發生后,平安人壽副總經理柳志堅趕赴溫州指導理賠工作,截止7月24日下午3時,中國平安已經將本次事故首筆理賠預賠付款交付到受傷者家屬手中。
新華保險在24日上午,由事故地溫州中支總經理親自帶隊前往全部5家傷員收治醫院,分發查找新華保險客戶的傳單。浙江分公司調查主管帶隊前往醫院及乘客安置地收集傷亡人員名單,北京、福建、江蘇等地分公司也積極開展客戶排查工作。截止記者發稿時止,新華保險公司已經確認了一名天津客戶出險,同時,該公司希望該客戶家屬通過95567電話報案。
泰康人壽第一時間成立了重大突發事件理賠應急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協調個、銀、團等相關部門,總、分、支公司三地聯動,進行客戶排查及電話回訪工作。經多方排查,目前已確認2名個險客戶受傷,公司理賠人員已到醫院實施探視慰問。
陽光保險在7月24日一早,拿到事故傷亡人員初步名單后,積極進行信息核實工作,同時還設立現場咨詢點 派駐心理咨詢師提供服務。據記者了解,各家公司的相關機構和相關部門也在積極地加班加點應對此次事故,同時積極開展對自家客戶進行慰問及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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