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3 02:00:50
每經記者 楊羚強 發自上海
去年至今,關于上海房產稅的消息不斷。近日,21世紀不動產上海區域市場中心分析師羅寅申、上海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研究總監宋會雍向記者提供了房產稅的4個版本。
版本1:大眾“物業稅”
該版本物業稅征收范圍較廣,第一套免征,第二套征;商業性、經營性住房先征,一般住房先從豪宅、別墅先征起,對大戶型先征。
看法:開征標準范圍太廣,基本已屬針對各個層次的無差異稅種;開征標準劃分模糊,難劃分。
版本2:人均超70平方米征稅
此版本在原房產稅條例上做了修改,主要內容是以市場估值確定房產總價,在新房產稅出臺前已買進的住房均不征稅。對新購買的住房,超出人均70平方米的征稅,稅率為估值現價的千分之八。
看法:該版本從客觀上解決了前期須對全市所有已購房房源的評估等操作難題。在面積認定的影響下,單價相對較高、地段較好的中心區域房源對購房者的吸引力會大增。
版本3:按套數和面積計算
這一版本以市場估值來確定房地產總價。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1~2套普通房不征,第三套都要征稅,稅率為估值總價的千分之八。
看法:該版本對樓市的沖擊更大,以套數和面積來劃分,征收涉及面更廣,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前期評估難度。同時未說明如果套數和面積相沖突如何判定。
版本4:細則概要版
去年12月份,網上又流傳了一份《房產稅細則概要》,稱按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所擁有的產權房以套數和面積相結合為基礎征收房產稅,根據房產購置原值或評估值來計稅。
家庭基本居住套數:夫妻處于在婚狀態的,基本居住套數為兩套;單身未婚或夫妻處于非婚狀態(包括離異、喪偶)的,基本居住套數為一套。機構基本居住套數為零,今后應禁止機構購買住宅房產。
家庭免稅居住面積:人均免稅居住面積乘以家庭人數,人均免稅面積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為30~60平方米。機構免稅居住面積為零,今后應禁止機構購買住宅房產。
看法:對于這一版本,很多人認為應該是一部分從未買房的人惡搞的,執行的可操作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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