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上存在不實廣告(包括廣告單、短信等),稱“紅星美凱龍”在進行產權式商鋪的銷售或商鋪使用權的出讓,且稱投資商鋪具有非常良好的投資回報等等。現我公司作為合法擁有“紅星美凱龍”商標、品牌、名稱的企業在此特別聲明:
        1.我公司及下屬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均沒有任何產權式商鋪銷售或商鋪使用權出讓,更不會對這些商鋪投資者作出任何承諾和保證。
        2.我公司沒有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其產權式商鋪銷售或商鋪使用權出讓中使用  “紅星美凱龍”品牌、名稱等內容。
        因此,我公司在此重申:請目前未經我公司許可使用  “紅星美凱龍”商標、品牌、名稱從事產權式商鋪銷售或商鋪使用權出讓的單位或個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否則我公司將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同時我公司告誡所有擬投資所謂  “紅星美凱龍”商鋪的投資者,認清開發銷售主體,客觀分析投資回報的來源,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上海紅星美凱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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