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1-19 09:56:28
每經記者 劉丹 發自北京
近日,北京市消協消費指導部主任羅剛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2009年消協監督檢測中發現的要問題為:奶粉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或廣告當中,有暗示或明示奶粉接近或者類似于母乳的宣傳用語;其次,醫療衛生保健機構通過向孕婦進行培訓、講座等渠道,為奶粉生產企業進行促銷宣傳。
16-17日,本報記者走訪了北京部分婦產科醫院以及多家超市發現,截至目前,這種情況仍然存在,而大多數消費者并不知情。
"醫院向產婦推薦奶粉確實存在。"北京市一名婦產醫院的醫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次當一名產婦表示不接受推薦的奶粉時,一名護士將兩袋奶粉扔在桌上說"不喝那也得把錢交了。"
如同個別廠家"醫藥代表"到與醫生背后勾結一樣,奶粉企業也將目光盯住了醫療機構。"一些奶粉企業的促銷員有的甚至從醫院出來的工作人員,對醫院情況非常熟悉,知道誰負責,怎么運作。" 一名了解內幕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而北京市消協在對醫院調查也說明這一問題的存在,一些醫院婦產科的走廊上公然張貼著企業的奶粉宣傳廣告,產品展示柜也隨處可見。
2009年12月16日,北京市消協發布了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場監督調查報告,調查范圍包括北京市各區縣的47個商業場所、17個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其中發現,一些商場存和部分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存在違規現象。
"母乳代用品"指市場銷售或通過其它途徑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地作為母乳代用品的任何食品。
1981年第34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了《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以下簡稱"《守則》" ),1995年,我國政府還頒布了《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
《守則》和《辦法》規定,禁止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及銷售者在產品包裝或廣告宣傳中暗示或明示產品類似或接近母乳;通過醫院衛生保健機構向孕產婦推薦產品;通過所謂的母嬰健康咨詢活動宣傳產品;超市對母乳代用品進行促銷活動;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及銷售者開展有礙母乳喂養活動的銷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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