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萬門檻劃定基金“一對多”6月1日起開閘
2009-05-13 03:24:24
每經記者 李凱 李娜
證監會一紙公文的下發,基金對于中產理財人群業務的業務拓展將有法可依。同時,由于基金專戶理財“一對多”業務的100萬元門檻與大多數私募信托的最低投資下限等同,這也意味著私募基金以后的路將不再那么平坦。
昨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將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通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后發現,該《規定》極有可能是把“雙刃劍”。《規定》對于基金專戶理財“一對多”業務涉及的準入門檻、參與和退出頻率等具體細節均進行了嚴格規定,但是,有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有可能會引發機構資金的基金贖回潮。”
100萬門檻劃定
其實早在今年年初,基金專戶理財“一對多”業務就開始悄然提速。
一份《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下發給各家基金公司。在《通知》中,投資者準入門檻為——個人客戶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法人客戶則不低于100萬元。
但是,從正式發布的《規定》來看,證監會顯然對于個人的門檻進行了提高,提至與私募基金最低準入門檻一致。
《規定》第六條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從事多客戶特定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客戶銷售資產管理計劃。而符合特定條件的特定客戶,是指委托投資單個資產管理計劃初始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相應投資風險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組織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特定客戶。”
此外,該份《規定》對投資期限也做了詳細規定,明確指出“資產管理計劃每年至多開放一次計劃份額的參與和退出”。
新《規定》引發新疑問
“千呼萬喚始出來”,用此來形容“一對多”的開閘并不為過。然而,《規定》在多空爭奪激烈的2600點時突至,將給市場帶來有效的推動呢?
“目前來看,其效果究竟如何還有待觀察,畢竟‘一對多’業務的推出,還是可很多無法回避的問題。”有業內人士如此表示。
疑問一、是否會引起公募基金的贖回潮?
“6月1日起,基金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的開閘,管理層肯定希望能夠為市場提供更多有效的資金,不過,效果還有待觀察”,一位市場分析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如是表示。
該市場人士指出,與各類基金相比,專戶理財計劃并沒有持股比例的要求,操作也更加靈活,對于大資金的吸引力更大。不少大資金有可能抽身基金,而將投資重點將“一對多”業務傾斜。
一位基金分析師也認為,“一旦這種認識形成共識,那么現有的公募基金將會出現贖回潮,畢竟基金中的機構資金比例不小。”
疑問二、如何解決利益輸送?
專戶理財一對多的正式開閘,讓一個老問題更加突出——如何杜絕公募基金與專戶理財的利益輸送?
《規定》的第五條顯示,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和異常交易日常監控制度,規范投資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行為,防范和化解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開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保護好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對于,市場人士指出,“對于利益輸送問題,該《規定》雖然做了一定的規定,但是,實際效果如何要以后證明。同時,不少基金公司將知名基金經理調至專戶理財業務,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募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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