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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要求取現超1萬元掃碼登記,超過2萬元還要手工登記”,銀行主管訴苦:客戶取錢被騙,我們要被追責

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13 18:34:39

 每經記者|劉嘉魁  趙景致    每經編輯|段煉 張益銘    

近期,“律師取現被盤問用途”事件引發熱議,恰逢央行等三部門推進取消“個人存取款5萬元以上登記用途”規定的政策調整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于近日以儲戶身份致電國內多地銀行,發現被咨詢的幾家銀行標準有所差異,但在取現時均會詢問資金用途。

現在公安局要求超過1萬元客戶掃碼登記,超過2萬元還要加柜面手工登記。”一位國有大行業務主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對不符合常理或前言不搭后語的取現行為,銀行會進一步詢問,并設置了“反詐掃碼確認”環節,讓客戶直接查看警方風險提示。

客戶取現時按詐騙團伙教的方法應對詢問,錢取走被騙了,責任卻要我們擔。”上述國有大行業務主管向記者道出了銀行一線風控人員的普遍困境。

他呼吁,當“守錢袋子”的銀行被部分儲戶視為“麻煩”時,這場關乎“取款自由”與“資金安全”的拉鋸戰,亟待更明晰的規則來破局。

“需要注意的是,‘取款自由’并非絕對權利,而是受金融監管義務約束的相對自由。”某資深銀行業分析人士告訴記者,如何在安全與便利之間取得平衡,成為金融機構與儲戶共同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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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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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策松綁到實操緊繃的爭議漩渦

個人單筆存取現金5萬元以上需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規定,最初計劃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依據是當時監管部門聯合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2025年8月,央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取消執行僅三年的“個人單筆存取現金5萬元以上需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規定。這一調整被視為對2022年政策的優化,旨在提升金融服務便利性。

然而,政策尚未正式落地,部分銀行基于現有風控要求,仍延續了對大額取現的審核流程。

近期引發關注的律師取現案例,反映了部分儲戶對取款流程的疑慮。11月5日,律師周筱赟在中國建設銀行山東東營支行取現不足5萬元時,被柜員要求說明具體用途,甚至被追問歷史轉賬記錄。因未配合核查,銀行聲稱已聯系反詐中心出警。盡管事件最終以“未出警”收場,但該經歷經社交媒體發酵后,迅速掀起對銀行權限越界的質疑。

此類情況在現行風控體系中并不罕見。據每經記者了解,銀行對5萬元以上取現普遍采取預約制,并要求說明用途。多位銀行從業者表示,這些流程是反詐工作的常規環節。

一位銀行一線業務人員向記者表示,詢問取款用途、核對流水等流程,主要是為了識別潛在風險交易,保護儲戶資金安全

“我們面對的是實實在在的詐騙案例,每一步核實都是在為客戶的‘錢袋子’加一道鎖。”西部地區某股份行從業人員對記者表示,現金交易難以追蹤,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銀行若未盡核查義務,可能被追責。

被客戶起訴的那個支行問得細致,可能是該行被處理過。多問一句總比攤上事好。”前述大行業務主管解釋道,“流水涉案多半是幫犯罪分子過渡資金,但更多人其實是取自己的錢被騙。我們詢問用途,主要是怕客戶被騙。”

政策層面放寬與實操層面收緊的鮮明反差,反映出金融機構在反洗錢、反詐壓力下的兩難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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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取錢被騙了,我們會被追責” 有銀行員工被罰7000元

銀行嚴控現金交易的邏輯,根植于近年電信詐騙與跨境賭博的高發態勢。公安部數據顯示,2024年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29.4萬起。在此背景下,2022年《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要求金融機構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強化警銀聯動。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取消5萬元登記用途的規定,本質是推行風險分級管理,將資源集中于更高風險領域。但政策在基層落實需要過渡期。“政策意圖是精準打擊犯罪,而非限制普通金融活動。”分析人士表示。

為何在政策松綁背景下,銀行卻仍然未放松審核標準?

一資深銀行業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深層原因在于政策執行與風險責任的錯配。

他表示,有關部門對金融機構的反詐考核日趨嚴格,銀行若未能攔截涉案資金,可能面臨約談、業務暫停等處罰;反之,過度審核卻鮮被問責。這種“多做不錯、少做多錯”的機制,促使銀行采取防御性風控措施。

有時候銀行也很崩潰,取出去的錢被騙了,真的會被追責。”前述大行業務主管對記者無奈表示,“每天都是靠心中的正義感來推動這項工作。”

“被洗腦不深的客戶還能勸回,但被洗腦嚴重的客戶會給你編得一套一套的,我們也只能盡職免責。”該主管對記者坦言,銀行員工常需憑借經驗判斷,“對不符合常理或前言不搭后語的取現行為,會進一步詢問”。

特別是對老年人或突發大額取現的客戶,多問一句可能就能避免一起詐騙。”西部地區一位股份行工作人員坦言。

這種看似繁瑣的流程,實則是責任倒逼下的選擇。據記者了解,某銀行員工就曾因客戶涉詐而被罰款7000元

“我們行也出現過,員工沒有做好取現用途的詢問,客戶被騙后報案了,最后員工被罰款了。”該主管對記者透露。

由此看來,銀行基層一線更傾向采取"安全系數更高"的普適性審核,并不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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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時問詢資金用途? 各地銀行執行不一

近日,每經記者致電國內多地銀行,發現接受咨詢的銀行辦理取現的業務流程有所差異,不過在取現時均會詢問資金用途。

工商銀行廣州一支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取5萬元以內現金無需預約,持銀行卡和身份證到柜臺辦理即可;但若賬戶在48小時內有入賬,辦理業務時可能需要額外核實資金來源。

中國銀行桂林一支行表示,取款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即可辦理,工作人員會例行詢問資金用途以防范詐騙,僅為提醒客戶確認自身操作安全。“只有在賬戶被公安機關凍結的情況下,才需要按要求提供額外材料。”該工作人員表示,大額取現較少見,通常轉賬即可滿足需求,取現行為容易與詐騙關聯,因此銀行增加問詢環節以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招商銀行長沙一支行工作人員表示,自己支行這片區域屬于電詐高發地區,銀行因反詐要求,需要核實資金來源及用途。若客戶選擇大額取現,銀行需與公安機關聯網核查,信息不清晰時可能觸發出警核實。“一般正常用途很少用到大額取現,轉賬的話流程就很簡單,因為轉賬可以追溯,現金交易沒法溯源。”?

浦發銀行合肥一支行工作人員表示,取款5萬元以上需要提前一天電話預約確保庫存現金足夠。取款時工作人員會對取款用途進行口頭詢問,無其他額外審查要求。

民生銀行上海一支行表示,需要提前一個工作日進行預約,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

光大銀行深圳一支行表示,5萬元以內當天就可以去,5萬元以上需要提前一天預約,“取款就問一下用途,正常說一下就行”。

中信銀行北京一支行工作人員表示,取款超過5萬元會由公安來進行防詐宣講;5萬元以內是否需要核查取決于系統提示,涉及大數據抓取。客戶只需攜帶銀行卡和身份證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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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安全與便利? 分析人士:“取款自由”非絕對權利

爭議背后,更值得關注的是金融機構權力邊界的界定。法律層面,《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取款自由”原則,而《反洗錢法》第三十條亦要求風控措施“與洗錢風險狀況相匹配”。

需要注意的是,‘取款自由’并非絕對權利,而是受金融監管義務約束的相對自由。”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確實保障儲戶的取款自由,但該自由的前提是交易合法、身份真實、資金來源合規。銀行作為金融機構,依法負有反洗錢、反詐等法定義務,當某筆取款或賬戶行為被系統識別為“可疑”時,銀行有權也有義務進行必要核查。此時的“自由”并不意味著銀行必須無條件放行,而是在履行審慎審查義務后,若風險排除,即應恢復自由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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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風險防控與服務優化間尋求平衡?業內人士認為,需要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和儲戶的共同參與。

其一,統一執行標準,杜絕層層加碼。當前,各地銀行審核尺度存在差異。部分銀行僅需預約,而部分銀行則需核查流水、用途甚至歷史交易情況。業內應明確風控觸發條件,如交易頻次、賬戶異常等,而非簡單以金額為界。例如,對賬戶進行動態評級,避免無差別審核。

“三四萬元以內說自用消費通常就記錄通過,關鍵是識別真正風險點。”前述國有大行業務主管表示。

其二,技術賦能替代人工干預。多家銀行已試點智能風控系統,通過交易行為來分析識別可疑賬戶。例如,對長期休眠賬戶突然大額取現、多賬戶集中向少數賬戶轉賬等模式進行自動預警,減少對正常交易的干擾。

其三,深化公眾溝通與權責教育。銀行需明確告知儲戶審核的法律依據及反詐目的,而非簡單以“規定”搪塞。同時,司法機關、監管部門可聯合金融機構開展案例宣傳,例如揭示詐騙分子利用現金取款洗錢的常見手法,以提升公眾對合規審核的接受度。

其四,完善警銀協作機制。例如,公安機關與銀行建立并完善更高效的風險信息共享平臺。

“反詐工作要互相配合,現在我們為了守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在努力,部分儲戶卻不理解。”前述業務主管呼吁加強社會認知。目前公安機關與銀行正在完善風險信息共享平臺,讓合規交易快速通行。同時,多家銀行在網點設置“反詐掃碼確認”環節,讓客戶直接查看警方風險提示。

業內人士指出,通過精準的風控策略、清晰的法律邊界與透明的公眾溝通,才能讓“取款自由”真正回歸常態。

記者|劉嘉魁 趙景致

編輯|段煉?張益銘 杜波 杜恒峰

校對|許紹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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