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06:54:02
每經AI快訊,滬深交易所近日修訂了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有關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指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修訂,為使考核結果更好反映上市公司年報信息披露質量和審查情況,擬將考核期間定為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并將考核內容分為規范性及有效性兩個遞進層次,考核維度更加立體化,綜合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本次修訂加大了負面清單的否決力度,并新增部分負面情形,通過負面清單對觸及相關情形公司的考核結果實行“一票否決”。 與此同時,修訂也通過強化信息披露考核結果應用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意識和動力。(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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