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5-14 18:01:22
每經編輯|李澤東
據上海市場監管微信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4日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網絡輿情,某小區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資中,醬香肘產品真空包裝袋內混有蒼蠅。
執法人員連夜趕赴該小區開展調查取證,確認該產品確實存在混有異物的問題后,第一時間對涉案醬香肘的經銷商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上海閔行分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保供套餐A含醬香肘、醬豬耳及醬豬頭肉三種產品,其中,醬香肘的銷售價格為17.8元/包。
當事人銷售混有異物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擬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已啟動長三角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向該涉案產品生產商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發送協查函,協助對涉案產品的生產環節進行調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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