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6-16 16:38:53
每經編輯|彭水萍
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近日新增1條行政處罰,被罰沒超20萬元。據新京報,6月16日,宜家中國方面對記者表示,“這是去年9月的兒童家具年齡標識(不合格)事件,只不過近期結案”,后續“已按照國家標準修改了標識。”

企業查詢平臺信息顯示,5月21日,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新增1條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無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處罰結果為沒收違法所得約14.49萬元,罰款約5.61萬元,責令改正。處罰單位為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據北京商報,此次宜家被行政處罰源于2020年9月11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網絡平臺銷售兒童家具質量抽檢情況。在那次抽檢中,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天貓、京東、1號店3個網絡交易平臺銷售的25批次兒童家具進行了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查,有1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72%。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在天貓IKEA宜家家居銷售的2批次產品被檢出警示標識不合格。其中一款是標稱生產企業(或供貨)為“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標稱商標或品牌為“IKEA”、型號規格為“IKEA00000415”、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9-11-1”的“SUNDVIK桑維加長床”;另一款是標稱生產企業(或供貨)為“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標稱商標或品牌為“IKEA”、標稱型號規格為“IKEA00000967”的“IKEA宜家PAHL佩爾書桌現代北歐3種高度可調節兒童學習桌”。宜家的兩款產品在警示標識上分別標注了“建議使用年齡(歲):+3”和“建議使用年齡(歲):8”,而標準要求應在使用說明中明確標示適用年齡段“3歲~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與標準要求不符。
據了解,警示標識是國家強制性標準。由于兒童安全防范意識較低,相應的警示標識可以警示兒童和家長防范未知風險,保證兒童安全使用產品。

企業查詢平臺信息顯示,宜家電子商務(中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吳惠均。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公開信息、新京報、北京商報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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