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09 20:05:28
每經編輯|趙慶

據“江蘇檢察在線”微信公眾號消息,南京市檢方揭露了南醫大女生案破案背后的諸多細節,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余紅表示:這個案件已經經過了28年,符不符合追訴的條件,能不能追訴?當年的證據還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核心證據DNA又是怎樣提取和保存的?保管過程中有沒有發生污染?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有?
28年前,年輕聰慧的大學生林某,一個正向理想之路邁進的準白衣天使,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她的生命會定格在一個晚上,被一雙罪惡的黑手殘忍的殺害……
28年來,林某的家里沒有別的節日,只有清明節,因為兇犯一直逍遙法外沒能歸案。
黑夜再長也有天明的時刻。
2020年2月23日,公安部門的追兇不止,終使該案告破兇手歸案。
這個遲來的消息,在當天的微信、微博等轉發量高達上億次。
兩小時后,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就成立以原檢察長為組長的辦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它是一起陳年積案,公安機關在28年前收集了哪些證據,這些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我們能否提交到法庭指控犯罪,在介入之前我們是一無所知。
檢察官與公安機關一起就程序偵查的規范性,合法性,犯罪事實的準確性作了一些研究,并提出了建議。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我們一共向偵查機關提出了五大項25條補查意見,從程序偵查的規范性到準確的查明犯罪事實,甚至我們在審查中發現,在不同的履歷登記表中,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記載有不一致之處,這些我們都一一向偵查機關提出了偵查建議。
28年,時間使這起案件的辦理凸顯出很多難點。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這個案件已經經過了28年,符不符合追訴的條件,能不能追訴?需不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又以什么樣的罪名來追訴,這是我們在辦案中首先要面臨和解決的法律難題。
辦案組進行了深入研究,查找相關資料,多次研討,對證據進行核查。通過南京市檢察院檢委會集體研究,最終認為應當報請最高檢核準追訴。
2020年5月8日,最高檢核準追訴決定。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這個案件必須要辦成鐵案。這是我們作為法律守護者的職責所在,必須要秉承客觀公正的立場,既要追訴犯罪伸張正義,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權,充分的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28年,一萬多個日日夜夜,當年的證據還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核心證據DNA又是怎樣提取和保存的?保管過程中有沒有發生污染?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有?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每一份證據能否提交法庭作為定案的根據,我們都必須要經過嚴密的、認真的、細致的、嚴絲合縫的審查。
辦案組與院法醫一起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法醫中心,核實物證提取、登記保管情況,查看歷次DNA鑒定的原始圖譜,確認DNA檢材同一性和未受污染。他們走訪了當年參與該案尸體檢驗工作的三位法醫,核實當年物證提取、保管的情況和法醫鑒定的相關情況。
南京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 余紅:我們將案件事實、細節相關又進行了進一步的核實,涉及了有18處細節,進行進一步的審查,包括案發的時間、地點,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衣著,犯罪的方式,打擊部位、力度、作案工具等等。
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全部采納了檢察院的起訴意見,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被告人麻繼鋼死刑立即執行。
【同期聲】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麻繼鋼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江蘇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真相終于大白于天下,罪人得懲,正義得伸。
時光無法倒流,人生無法倒帶。但是代表正義與公平的法律,可以穿越時光,透視世間,追蹤惡行,懲惡除暴,還百姓一個公道!
封面圖片來源:“江蘇檢察在線”視頻截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