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3-08 17:48:15
每經編輯|步靜
據央視新聞消息,3月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中提出,最高檢發布“遭遇暴力傳銷反擊案”“反抗強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遷傷人案”等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堅定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2018年底發布“昆山反殺案”指導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當防衛不捕不訴800余人,是之前兩年的2.8倍。
遭遇暴力傳銷反擊案
高某被騙至傳銷窩點,面對多名傳銷人員強行控制,持折疊刀抵御,致一人死亡二人輕微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起訴。
反抗強奸致施暴男死亡案
周某反抗強奸過程中,用農藥水箱軟管纏繞施暴者頸部,致其死亡,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起訴。
阻止不法侵害反擊案
劉某酒后與歐某一起毆打文某,文某搶奪匕首向兩人揮刺,致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起訴。
阻止非法暴力拆遷傷人案
康某糾集多人于深夜持橡膠棒、鎬把等翻墻進入耿某家中實施非法強拆,并毆打耿某。耿某在反抗中用分苗刀亂揮亂捅,致二人重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請批準逮捕,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批捕。
遇他人尋釁滋事防衛案
申某飲酒后,因強行超車未果,遂駕車追逐逼停余某車輛,持鐵棍對余某挑釁、擊打。余某在后退躲閃中持水果刀揮刺,致申某面部輕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起訴。
保護家人免受侵害防衛案
潘某以領回由前妻王某霞撫養的女兒為由,多次到王某霞之父王某民家中滋事。一次爭執中強行擄人,并持匕首刺傷王某霞。王某民見狀持镢頭反擊,致潘某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請批準逮捕,檢察機關以正當防衛為由不批捕。
另據新華視點消息,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還點名“辣筆小球”,談了紙面服刑問題等:
英烈不容詆毀、法律不容挑釁!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網絡大V“辣筆小球”惡意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江蘇檢察機關迅速介入,依法適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準逮捕,并在軍事檢察機關支持配合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
對于孫小果案等案件暴露的刑罰執行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坦言:社會廣泛關注的孫小果、郭文思、巴圖孟和“紙面服刑”案中檢察監督流于形式,“我們深刻反思:刑罰執行中的突出問題,檢察監督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而不糾正、不報告是瀆職。”以此自查自糾,3案29名檢察人員被嚴肅追責。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新華視點)
(封面圖來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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