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2-09 07:11:41
每經編輯|周宇翔
針對“小米與徐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小米品牌安全 官方微博12月8日發文稱,該糾紛案判決為被告徐強在《法治日報》刊登聲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賠禮道歉,聲明內容應事先經法院審核,費用由被告承擔;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律師費等共計8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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