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14:36:42
每經AI快訊,12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2月7日印發《成都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依照《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款將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違規收取購房款。根據《辦法》,預售款的監管期限自商品房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至完成工程并聯竣工驗收合格后商品房集中交付止。預售款監管遵循“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全程監管、節點控制、多方監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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