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22:15:49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9日表示,從12月1日起,無中國內地、香港特區和臺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澳門居民(即外國人),擬從內地進入澳門者,若在入境前已在內地逗留連續超過14天,可向澳門衛生部門申請入境。據介紹,申請理由包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已取得外地雇員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以及其已取得或有條件取得逗留許可的隨行家屬;已取得居留許可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來澳參與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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