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01 17:38:34
每經編輯|畢陸名
北京時間11月1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布關于調整部分赴華簽證受理范圍和條件的通知。

全文如下:
中國駐英國使領館自即日起,調整部分赴華簽證受理范圍和條件如下:
1、持2020年3月28日0時之后過期的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樣式附后),如赴華事由與現持居留許可相符,能一并提交相應種類簽證材料的外國公民;
2、已取得目的地省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商務廳等單位的邀請函(《邀請函(PU)》、《邀請函(TE)》或《邀請核實單》),擬赴華從事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的申請人;
3、已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及任職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商務廳等單位的邀請函(《邀請函(PU)》、《邀請函(TE)》或《邀請核實單》),擬赴華工作的申請人;
4、赴華探望病危人員或奔喪(包括外國人)的緊急人道事由簽證申請:探望病危或病重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或處理直系親屬喪葬事宜的,須提供醫院證明或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出生證、結婚證、戶口本、派出所親屬證明信、親屬關系公證書)復印件及國內親屬邀請信;
5、申請C字乘務簽證的。
二、上述申請人需通過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網站在線填表并預約后,按約定時間向簽證中心遞交申請。14歲以下未成年人無需親自到簽證中心留取生物特征信息。
三、其他種類的簽證申請暫不受理。
上述調整是臨時性措施,如有變動,大使館將及時發布最新通知。衷心感謝大家的理解與配合。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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