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25 18:37:59
每經編輯|趙慶

據遼寧省政府5月25日消息,為保證發熱風險源早發現、早處置,切斷傳播途徑,堵塞常態化防控漏洞,經省總指揮部同意,現就做好零售藥店退熱類藥品銷售信息登記和報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零售藥店在銷售退熱類藥品時,要嚴格查驗身份并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如實填寫《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實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告知發熱人員應主動前往發熱門診就診。各零售藥店要于每日15時前將24小時內采集的信息匯總報所在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于當日匯總報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如發現有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要立即報送。
二、各零售藥店登記報告的藥品品種范圍為“退熱類”藥品,即藥品包裝、標簽注明的適應癥/功能主治為“用于……引起的發熱”“退熱”“發燒”“高熱”等范圍的藥品,中成藥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所列中成藥品種。涉及處方藥品的,必須憑處方銷售。
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將零售藥店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對不按規定執行的,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失信企業重點監管,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四、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將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并推送至轄區內各鄉鎮(街道),落實社區(村)網格化管控。各地區要有效利用相關人員信息,借助大數據篩查、健康通行碼等手段,加強精準研判和管控。
五、各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要嚴格做好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重點關注有近期購買退熱類藥物史的就診人員,診療時要認真詢問其近14天內旅居史和接觸史,對高度懷疑新冠肺炎患者要第一時間處置并報告。各社區(村)要對轄區內購買退熱類藥物人員開展上門調查核實,必要時勸導其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六、對《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實名登記表》所載信息,各工作環節、各方面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防止泄露個人隱私。
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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