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4 14:31:03
據新華社,記者從甘肅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甘肅近日推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屬實的群眾,給予5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獎勵,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獎勵辦法適用范圍包括,用國家禁止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4類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在各類自然保護地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等3類較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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