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20:08:54
證監會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發行數量2000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直接定價確定發行價格。直接定價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直接定價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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