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07 22:19:02
東莞人民政府官網7日發布《東莞市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到,將租住提取公積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額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在鼓勵住房租賃消費方面,《意見》提到,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的租賃住房的水電氣執行民用價格,水電氣使用存在混合性質情況的,應分表計量,未分表計量的,由供用雙方協商混合用量比例,執行分類價格。將符合條件的市屬住房租賃企業的租賃住房項目納入廣東省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
各園區、鎮(街)要制訂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非本地戶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按照有關政策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確提取工作流程和辦理時限,簡化辦理手續,通過系統自動對接實時獲取申請人住房租賃合同信息,加大力度提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租住住房的支付能力,將租住東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額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入住市屬住房租賃企業房源(東莞市國有獨資住房租賃企業或與我市國有獨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籌集建設運營,面向社會長期出租且受政府監管的房源)的新入戶人才子女,在東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市屬住房租賃企業房源的租賃住房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可向租賃住房所在各園區、鎮(街)教育部門提出入學申請,由租賃住房所在園區、鎮(街)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中小學就讀。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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