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3 17:06:30
交通運輸部網站2月13日發布關于做好疫情期間道路運輸車輛技術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可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運輸保障需要,采取以下臨時政策措施: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后45天。疫情期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不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進行處罰。疫情結束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有關道路客貨運輸經營者及車輛及時延續辦理車輛年審手續;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制度恢復到原政策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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